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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好高,真是太高了。
风呼呼地吹,这提醒着奈德他该剪头发了,因为他的前刘海都糊到了眼睛里。他多想从这城墙上下去啊。
但他不能,他现在一动都不能动。
因为一把毛瑟激光枪和一把□□正一左一右指着他的脑门,左边的这一个是个黑人,他穿着干草色的殖民风格长大衣,他扭曲着面孔,脸上有来不及擦干净的血迹,他的眼珠因为激动而充血,原本惯用平静语调的他嗓子正超负荷工作,他在大喊大叫,时不时喊破音;而右边这个是个长脸男人,眼皮厚厚的,眯起眼睛的时候有一种阴狠感,不过表情很滑稽,他很兴奋,或者说狂热。
他们两个同时吼:“你居然骗了我!你是强盗!你一直在利用我!”“我忍了你们很久了!从这里滚出去!城堡是我们的!”
吼声太大奈德什么都没听清。
于是他们接着吼:“我该杀了你,你还让敌人的部队杀到了这儿!”“杀了他,奈德,不然他会杀了我们!他已经疯了!”
奈德还是啥都没听清,他试着说:“为什么不让我从你们的枪口之间离开?这样你们可以直接拿枪指着对方了。”
“不——!”
他们显然没打算买张,两杆枪都戳在他脸上,却迟迟不发射。
不,他也不能杀了他们自己一走了之。
奈德看了看周围,他站在高高的城墙上,墙的一边是气势汹汹杀来的一支枪手和掠夺者混编的队伍,另一边是几个穿着浅黄色军装戴着牛仔帽的一脸茫然的士兵,以及一群衣衫褴褛的废土平民。别人都全副武装,而他自己只穿着一套睡衣,蹬着拖鞋,手里拿着一本漫画,像是个穿越进了自己梦境里的可怜家伙。
事情还能再糟糕一些吗?
突然,大地在颤抖,一种气势磅礴的粗大吼声从海边传来,人们开始尖叫奔跑。气雾从他身后飘来,一个巨大的黑影压住了三人,几十英尺高的巨大海怪爬上了城堡的废墟,震动天地,张开喙部怒吼的时候还喷出了大量的消化液和海水,这种含有剧毒和强酸的恶臭凶器像澎湃的浪花飞溅。
“是女王!是一只女王蟹!”有人在喊叫着,枪响了,子弹嗖嗖地朝它,也就是他们的位置飞来。
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种田地?
奈德无奈地低下头,在一阵唾液雨中看着自己手里的那本杂志——《爱的生活》。
谁能想到这本书能把那么多人搞到人仰马翻?
一切都要从几周前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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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德并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上路,他独来独往惯了,事情如果不是非两个人不可,他就宁愿一个人来。
而加吉是另一种人,他似乎很清楚什么人该去做什么,然后颐气指使。
和这两个人同行的话,要是第三个人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就该打起来了,幸好他们的第三个同伴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德国牧羊犬。
自从奈德强迫加吉不许把这条狗放进锅里,他不得不花了大力气监视这个抢手,不仅仅是防着他逃跑或是在梦中干掉自己。尽管加吉显得并不在乎,他总对奈德说现在怎样都无所谓等到人饿得不行了的时候,狗迟早会变成备用粮,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给它起名叫狗肉。而奈德一遍遍纠正他,这是因为如果这狗被杀死,就能在它尸体上找到狗肉,这是个冷笑话,反正也想不到什么别的名字。
这条路他们走了两天,朝着每天太阳升起的方向。
在一阵辐射风暴到来之前,加吉用两套捡来的迷彩服,带着奈德和狗肉躲进了市中心一处被枪手占领的大楼里,喝着热啤酒抽着雪茄,听着钻石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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