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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尚书或者大理寺正卿,要不然这种案子在我手上还想呆半年”
“我收到文书的半炷香之内就给它判决个结果出来!”
李世民和李承乾不由得面面相觑,二人都陷入了自我怀疑中。
这不明摆着是一桩悬案吗?
李世民虽然对于大唐律法不是专业的,但最起码还是研读过。
反正……他是无法决断,既要顾忌天理人伦,又要兼顾严刑峻法,这正是本案的难点之处。
而且还涉及到了前朝与本朝之间的朝代交替,是很难量刑判断的一个事。
怎么现在现儿嘴巴里,就成了一炷香之内便能够下判决的轻松小案?
他讲的和他老师听进去的,究竟是一个案子吗?
李承乾当即拿起酒坛,给自己的皇帝老子和李现倒满了酒。
“老师您不妨给学生讲讲,这桩案子为何在您看来,会轻而易举便能破解”
李现对于李承乾给自己倒酒的行为感到很满意,这才有一点当老师的架子了。
他也有心在自己刚收的这个学生面前显露一手,彰显一下自己的强悍实力。
因此李现一边手指关节轻轻敲打着桌面,一边缓缓地解释道:“首先这是子杀继母,有些事情就要区分清楚。”
“倘若他杀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那不论他母亲犯下何种错误,又是否将他父亲杀害,都属于谋害血亲,理应判处凌迟。”
“但这是继母,并非他的亲生母亲,与他没有血亲上的关系。”
“这种母子关系全靠他继母和他亲生父亲的情爱,才能够维系在一起,一旦情爱关系断开,那这种所谓的母子关系自然也就烟消云散。”
“可是这里就要提到之前的,他继母和情夫伙同起来,将他亲生父亲杀害。”
……
“那就等同于刘同的继母,亲手斩断了这道由情爱维系的关系,也就顺带着斩开了二人的母子关系。”
“这样说来的话,刘同将他继母杀害,根本就犯不上谋害母亲,只能算是普通杀人案。”
“因此光论这一点,凌迟处死就不符合规定,反倒是论一个杀人罪比较合适,初始定型为死刑。”
李现的分析过程并不复杂,但是前因后果井然有序,鞭辟入里。
仿佛直接从李世民和李承乾的眼前,把迷雾给拨散开来。
他们此前可从未想到,还可以如此定性继母和养子之间的关系。
换句话说,不论是李世民父子二人,还是朝中刑部与大理寺的断案官员,都在这个问题上走入了误区。
他们根本就没考虑过从这个方向切入进去,直接否决掉刘同和他继母之间的母子关系。
高,这一手实在是高!就以李二本人而言,属实有些忍不住感到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