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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身体,正长个子呢。”
刘三叔连忙拒绝,早些年他年轻的时候也是村中的一把好手,也是去外面闯荡过的,虽然现在年纪大了回家务农带孙子。
但是对于这头野猪的价值,他还是清楚的。
以前在城里打工的时候,就看到过一个大商场有一家专门卖这种山珍野味的,那么小小的一条野猪肉排,竟然要一千块!
直到现在,刘三叔还是不理解这种东西为啥卖这么贵,不过他知道,自己不能要。
就算方宇是捡来的,那也是人家的东西,自己不好拿。
方宇留下猪腿后没等刘三叔拒绝:“没事儿叔,我以后常去你家蹭饭就是了。”
刘三叔这才不好意思的连忙道谢,但是方宇已经带着豆子离开了这里。
方宇走后,众人纷纷围拢上来,有些好奇的小孩子还伸出手指在猪肉上指指点点。
“妈妈,这个肉还会动诶!”
众人一看,还真的是,对于这种现象,大家也是知道的,这种情况就是说明这块猪肉十分新鲜。
难不成真是方宇捡的?不然光将这头猪从山上运下来就是个问题,等到了村里肯定也没有那么新鲜了。
但是如果真要是方宇捡的,这头猪是怎么被分尸的?总不能是方宇随身带着剔骨刀吧?
怎么想也想不通的众人,决定不去多想了,因为眼前的野猪腿实在是诱人无比。
不管是切下来一点炖肉还是整根做成熏肉,都是人间极品,甚至在场很多年纪比较小的人都没有尝过野猪的味道。
“刘三叔,这么大一个腿,你家孙子也吃不完,分我们一点呗,俺家儿子也要长个子呢。”
刘三叔是个老实人,叫人拿来刀便开始分切了起来,不一会时间过去了,整条猪腿的一半都被刘三叔瓜分给了众人。
方宇当然是知道这种后果的,因为他原本的意思就是分给村民门的,但是又不想自己直接送出去,不然的话很有可能被村民认为是自己在炫耀或者是另有所谋。
这些村民性格都不坏,只不过是带着一个时代的农民缩影罢了,所以方宇对他们谈不上恶感。
方宇主动送给他们的话,村民很有可能不会如此,但是要是先送给了刘三叔,凭借刘三叔的性子,绝对会分给在场的众人的。
方宇原本是想着,如果给刘三叔的肉被村民分完了,拿自己就晚上再去一趟,松一点肉过去。
但是没想到还是留下了一点的看来刘三叔对自己的那个小孙子真是很疼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