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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荒野玩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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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熏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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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一团,弹幕狂滚。

    “洪荒死神gg:我是特么,真吓尿啦!刚才那个是金刚吗?”

    “天兵统领:这就是山地大猩猩——全世界最强的灵长类!”

    “懒汉之神奇:说明我受到惊吓,不能说话!我勒一个走人!”

    “稻草人o923:幸好彻爷跑的很快,否则真的会挂掉的!”

    “粽子:楼上这句话说得很糟糕,要不是满腹经纶的金刚中途弃追,彻爷能否逃过追捕,还不得而知呢。”

    很明显,对唐彻刚跑路的照片,游客们都不认为他窝囊,不要他了,是换成泰森和斯瓦辛格等猛男,都要跑路。

    是否像某些人会蠢得与大象和犀牛较量实力一样,存在着物种间的区别?当然不是,况且唐彻不会那么笨。

    唐彻疾驰而去,只用了20分钟就赶回猴面包树洞,然后把虎比扔到地上大口喘气,怎料山丘之上会有银背大猩猩这样子的人,完全像中了大奖。

    看到直播间里激烈的套路仍在继续,唐彻凄然一笑:

    “山地大猩猩这种濒临灭绝珍稀动物在世界范围内还不足千只,在非洲一些高地也有分布,刚从银背中发现,这也证明了山丘中至少存在着一个山地大猩猩族群。”

    这只少得可怜的大熊猫,竟然能偶遇到,唐彻只能感慨他的幸运,也太逆天了!

    山地大猩猩为群居动物,每只群居都有1只成年雄性大猩猩带领,有强烈的领地意识,一旦有动物入侵自己的地盘,就用武力保卫地盘。

    这就是为什么唐彻以前一直在追,其实当时自己还准备悄悄地撤退,但是没有想到虎比竟然上前去挑衅,让对方生气了。

    而山地大猩猩之所以叫银背还因为它的领部,基本是雄性的,雄性猩猩长大以后,后背的毛就会变银色了,而成了领部的金钢则头高突起,构成一顶王冠,部分毛则呈赤黄色。

    以前都是金钢的人,恰恰是族群中扛把子的人,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要在第一时间里,蹦出赶走唐彻。

    就在这一刻,虎比摇着尾巴奔向猴面包树洞,完全感觉不到刚才险些为唐彻闯了祸,若是自己与一只金钢作对,肯定会比与一只棕熊作对更险恶。

    唐彻摇动谣头说这只虎比个性如此,自己没有办法改变,然后走到远方,拿出黑曜石匕把腰悬野兔和高地鹧鸪都剖开。

    血腥味能吸引掠食者,因此唐彻必须在离营地较远的位置对付猎物。10多分钟之后唐彻返回猴面包树洞,并用木棒架起三脚架,把5只去毛鹧鸪和1只已经剥皮的野兔挂上去熏烤。

    猎物的内脏和丢掉、剩下的肉块再加上上午钓上来的鱼块基本都能吃掉2天,自然!要是算上平头哥这吃货的话,怕是只够吃一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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