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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也并没有任何的关联性。
毕竟若是这个犯罪集团之内拥有某种道德失衡样本,又或者说是容易让他们恼怒的特殊道德失衡类型的话,那么他们在l市之内的谋杀对象,应该主要集中在这几类之上才对。
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被谋杀的对象可谓是千姿百态,各有不同。
每一个看起来都很气人,但是也仅仅只是气人而已。
若是换个思考方向的话,是不是可以认定,整个犯罪集团的内部,他们杀人的选择标准,其实并没有参照所谓的法律框架,而是根据传统道德框架自己设定了一套选择标准呢?
又或者,整个犯罪集团目前所针对的目标,就是法律所不保护的精神伤害类案件呢?
不管怎样,在不清楚整个犯罪集团他们的犯罪痛点之前,想要利用特定的道德失衡案件去吸引其中的某位犯罪分子心态失衡,是极其高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