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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偏僻下水道附近有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这种对于时间属性有着极高要求的巧合性,想要通过碰运气的方式来完成,是绝对不可能的。
对于这种看似随机的下水道抛尸地点,犯罪集团的选取方式肯定比选定第二处的信息投递地点要更为的严苛和繁琐,对于下水道附近人员的活动规律,也要比一般的随机路人要难获取得多。
更为重要的是,第三次的信息传递与第二次的信息传递只相差了大半天的时间,这对于犯罪集团的执行力来说,也是一个无比巨大的考验。
这种执行能力上的游刃有余,似乎也再次从其独有的侧面印证之前所设定的一个猜想——犯罪集团之内并不是人手短缺的,是有充足后备力量的,是能够同时运转两套行动班组来杀人的强悍组织。
就算犯罪集团对于第二处和第三处信息投递地点的选取,是同时进行的,且都是经由长时间的细致排查才逐渐确认的,并不一定需要多少人员,但临时将慧娟的尸体抛尸在一处非预期的备选下水道,这也同样需要考验犯罪集团的整体执行能力。
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于“随机发现”路人的选取上面。
要知道,犯罪集团就算对第三次的信息传递地点早早做了准备,且有主份、备份,但如何让既定的“随机发现”路人及时的发现慧娟的尸体,这就非常考验犯罪集团的临时反应能力。
例如说,若是犯罪集团早就选定好了第三次信息传递的地点,若是想要临时换地方的话,备选地点的监控分部情况,总要临时快速的过一遍吧,如何具体的绕行这些监控位点,实际操作总比理论之中的设想要难很多吧,以上林林总总的细节处理问题,都需要犯罪集团优秀的执行能力作为基础支撑。
再者,一如之前所说的,L市晚上的行人稀少,车流量也会相应的减少,一辆运载有慧娟尸体的车辆,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只要顺着车辆往上倒查,必然能够发现一些相关的有利信息。
就算犯罪集团临时使用套牌,且在事后及时将车辆给隐藏起来或直接焚烧掉,但车辆在L市之内的行动轨迹还是非常容易复原的。
对于这种整体轨迹的复原,不仅容易暴露犯罪集团的一些具体小细节,还可能无意中暴露出神秘第五人的具体住所范围。
可以说,晚上看似人烟稀少,非常便于抛尸,但若是犯罪集团使用车辆用于抛尸,那么晚上恰恰对他们是极其不友好的。
如果犯罪集团不使用大型车辆转运尸体,使用便于规避监控的摩托车,又或者干脆使用人力来背负慧娟的尸体,对于这些可能性,那就更加好查了。
慧娟的尸体高度腐烂,就算犯罪集团使用大量的活性炭和木炭来吸附尸体所散发而出的臭味,但是尸体高度腐烂所形成的尸液必然会因为剧烈的颠簸而滴洒在沿途的路面之上。
另外,密封尸体和抛尸,两者本身就是一对相互矛盾的因素。
为了防止尸臭的逸散和尸液的滴漏,便将慧娟的尸体给包裹得越是严实,那么在具体抛尸的过程之中,开箱的时间就会越是长久,被随机路人发现的可能性就会越是巨大。
若是时间估算错误,恰好与发现尸体的“随机发现”路人碰了个正着,那么这就不是在抛尸,而是在主动向警方贡献抓捕证据。
光是一个慧娟尸体的转运环节,就显得如此的繁琐且复杂,可是犯罪集团偏偏能够将其给完成得如此完美,其执行力之强,确实不服不行。
对于可能顺着尸液或是活性炭颗粒进行反向溯源的可能性,第五正想到便会去做到,没有丝毫的犹豫,并没有选取早上特意过来跑任务的曹乐,而是将昨晚特别的执着,今天却特别冷淡的卫萱给叫了进来。
当慧娟得知到自己终于有大任务可以做了,整个人都显得十分的亢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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