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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全程淡定到近乎冷漠的存在,并不存在于所有的嫌疑个体之中。
以的本能感觉,既然犯罪成员2号是犯罪集团的核心成员,那么其风度和心态应该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就算在之前的推论之中,犯罪成员2号其本身的特质就是那种特别普通的类型,放在人堆里立马就融入其中的普通特性。
至少在心理素质上,一场小小的传唤,应该并不能在犯罪成员2号的心中引起什么太大的波澜。
可现如今的情况,却显示所有的嫌疑人都是那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特性,这样的举动虽然有一定的迷惑性,但觉得这其实是犯罪成员2号犯下的最大失误。
本色出演,怎么说都是合理的,但若是强行伪装自己,刻意的去迎合其他人的想法,那么总会于不经意之间暴露自己伪装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