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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草根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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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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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秀才。刘氏文本身出身官宦家族,谈吐不俗,在济南府当佣人期间,因为她懂礼教,负责给大户人家教育子女,待遇还不错。

    无论穿着和气质,都与刘青松截然不同,看着刘文氏与刘青松坐在一桌吃饭,三名秀才就酸了,说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之类。刘青松当时就怒了,但是他的嫂子管着他,他压着火没敢发。

    直到离开酒店,准备返回家中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三名秀才,他们倒是没有骂刘青松和刘文氏,而是肆无忌惮的评击程世杰,说程世杰办理金州书院,说什么武夫居然也学人家办学堂,由于没人愿意进他的学堂,只好把军户的孩子通通抓了进去,免得学堂只能跑耗子之类。

    说刘青松是粗鄙的武夫,他还可以忍,说程世杰的坏话,刘青松忍不了了,当时他就出手,其实刘青松也想弄死这三名秀才。

    可问题是,刘文氏在场,怒斥刘青松不要惹祸……当刘青松与三名秀才的随从和侍卫打起来的时候,其他宁海军士兵见状,不问缘由,直接出手,将三名秀才扔进了化粪池。

    痛快是痛快了,可同样也惹下了***烦。

    “诸位兄弟,一人做事一人当,此事因刘某而起,刘某来扛!”

    “你说什么屁话!”

    “对,咱们大帅说了,犯了错误要承认,挨打就要立正。怕个毛线,不就是打了三个秀才一顿吗?”

    “再说了用得着嘛……”

    “那可是读书人,惹不起!”

    “已经惹了怎么着?”

    “我可是听说,惹了读书人要被杀头!”

    “只有杀人才被杀头!”

    “总之,这事麻烦大了!”

    一名负责看管着刘青松等人的宁海军军法官叹了口气道:“他们联络了两三百人,正在给大帅施压呢!”

    “他们才几个人,咱们兄弟……”

    “你们不要命了?想造反吗?”

    刘青松虽然不怕死,但是现在他还真不想死,他在大嫂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他还没有来得及报答她。

    更何况,还有他妹妹。

    大妹嫁人,嫁了一个卖油郎,而且是丧妻做填房,如果有的选择,大妹肯定是看不上这个卖油郎的。

    刘青松失眠了。

    很多人主张依法治国,可问题是,很多社会问题并不是单纯的依靠法律就能解决的,有些人,比如像唐山的陈某志,大家都以为他有很大的后台,其实这是扯淡的事情。

    这种人搭不上大人物的线,大人物也嫌弃他的手脏。要说起来,陈某志千刀万剐都不为过,但你真要用法律去追究他的罪行,就算不考虑他后台势力的干涉,真的公事公办,也未必能定他多大的罪。

    而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却还不得不考虑事后被人后复的可能。

    根据寻衅滋事罪的判处,是五年以上,而十年以下。普通人如果被判处五年有期,这辈子基本上完了,就好像作者前同事,因其女友过生日在KTV卫生间门口被流氓调戏,发生了打斗,当时他的朋友也一起出手,被定性为斗殴。由于他不凑巧,一酒瓶将对方其中一人打成重伤,然后判了一年半。

    工作丢了,女朋友没了,连找个正式的工作都非常困难,现在只能在物流公司转运中心当搬运工。

    所以,对付这些类人,法律有时候并不一定管用。

    后世的法律尚且如此,大明的法律是非常双标的。比如说大明律中规定:奴婢及雇工谋杀主人或主人五服以内亲属的,与子孙谋杀长辈同罪。而子孙谋杀长辈者,谋杀祖父母、父母或其他五服以内尊长的:致人死亡的全部凌迟处死,致人受伤或未造成伤亡的全部斩刑。

    杀死子孙或奴婢、无赖的,凡祖父母、父母故意杀死子孙或家主故意杀死奴婢、无赖的,杖七十,徒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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