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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染血,手刃宋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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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宴会上小试牛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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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郁郁不得志的心情和贞烈纯洁的情操,主题超拔,意境深远,深得曹子健之风采。

    “好!”韩士聪站起来拍着手,那些小厮一看,也都跟着叫好连连。

    长房胡氏一看,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她一脸Yin笑着盯着韩通的脸看,把韩通看得直发毛。

    怎么了,他这还没赢呢,你们怎么就开始嘲讽我了。

    好啊,看来,我也得露两手了。

    韩通走到韩冲冲面前,他看见韩冲冲一脸担忧地看着他,他眨了眨眼睛,做了个鬼脸,说道:“姐姐,弟弟借你宝剑一用。”

    说着,韩通一手端起韩冲冲面前的那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又接过了韩冲冲手中的那一柄宝剑。摇摇晃晃地舞起醉剑来。

    他如同喝醉了的诗仙一般,想到那尚未平定的天下,想到那被契丹人蹂躏的幽云十六州,体内豪气干云,怒发冲冠,高声颂道: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韩士聪彻底麻了。

    这是神仙打架啊。自己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能生出这两个厉害的儿子。

    虽然韩通说的是词,词是由胡乐而来,多由市井之徒填写,再经柳巷花街之口吟唱,登不上大雅之堂。

    但是平心而论,韩通的这首词,远远超过了韩彻的那一诗。

    首先,从语言上来讲,韩通的词慷慨激昂,字字铿锵有力,给人以振聋发聩的感觉。他的语言豪气干云,如同翱翔于九天之上的惊龙一般,飘逸潇洒,又霸气十足。

    再说用典,这首词所用的典故一个接一个而来,首先从三国吴国一代雄主孙权出发,再讲到一手开创刘宋政权的乱世枭雄宋武帝刘裕,再到宋文帝刘义隆的元嘉北伐,最后以战国四大名将的廉颇自比,用典天衣无缝,如同羚羊挂角,了无痕迹,实在是妙极,妙极。

    最后再说情怀,别的不说,就说通儿这气吞山河,一统天下,为国为民的豪情壮志,别说是在座的这些儿子,就是放眼整个大周,二十岁左右的少年,那可能出其右。

    我通儿如此大志,如此大才,我大周统一天下,指日可待。

    韩士聪激动得每一个毛细血管都在不停地鼓动,一腔热血仿佛要从身体中四溅而出。他激动得双手不停地颤抖,面红耳赤,口中不停地反复嘟囔着韩通的词句。

    那长房胡氏虽然听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一看韩士聪的表现,她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她恶狠狠地看了一眼韩通,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只见韩彻惊讶得如同一座冰雕一般,张着嘴巴,嘴唇发紫,一句话说不出来。

    这一首词说完,韩士聪端着手中的酒杯,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激动和神采飞扬的笑容。

    他这辈子都没这么开心过。

    太厉害了,他已经找不到词语来形容这个三子了。

    不用韩士聪宣布,胜负已经明了。

    就好比大秦帝国和百越打了一仗,不用看,胜负便已分明。

    完虐!

    没有一丝机会的,完虐!

    这一下,就来韩彻这么骄傲的人,都彻底为三弟的文采所折服了。

    他端着酒杯,一脸沮丧地走到韩通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三弟,是我输了,我这就把这一杯酒喝下去。”说着,韩彻提起一壶酒,便要一饮而尽。

    韩通摆了摆手,说道:“那都是和大哥开玩笑的,我们兄弟,用得到那个。”

    说着,韩通夺过手里的酒,一仰头,咕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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