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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大家所提供的资金,分配股份。
李爱国8人,出资13万,占股46.5%;
张大爷26人,出资2万,占股7.5%;
杨小天1人,出资1.5万,占股5.3%;
方世杰1人,出资5万,占股17.5%;
王根生1人,出资6.5万,占股23.2%。
根据资金投入比例,李爱国他们成为最大股东。但李爱国和那些大爷大妈,以及小天不同意占股。
小天的意思是,他的那些钱原本就是王根生的。而李爱国和那些大爷大妈认为,这些钱算是借给王根生的,不能算在股份里。
不过,王根生对他们说,先按照这样算,等他后期有钱了,可以出资把股份回收。不过多少会给他们留一些股份,毕竟大家都是创始人。
而且没有他们的支持,公司也开不起来。这都是他们应得的。
由于现在还不允许私人开办回收公司,只能向国营的回收公司承包站点。所以大家先把股份划分的内容,写在纸上,压手印签名。
并且5家回收站,按照编号1、2、3、4、5来命名。王根生原来的回收站,为1号回收站。其余4家顺排下去。
接下来的几天,所有人都散了出去,每天在整个鹏城,四处寻找可以储藏物品的房子。经过大家不懈的努力。
终于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按照之前规划的地方,找到了四处,可以当做回收站的小院。
这次没有选择买房,因资金不多,所以只是先租了下来。王根生和那些房主们,直接签订了十年的租赁合同。房租是每年一付。
四家小院,每年的租金一共是4.5万。然后又让李爱国回了一趟部队。花了4万块钱,买了两辆重卡汽车。同时安排小天,买了一些二手的三轮自行车。花了7000多块。还有一些其他零碎的东西。
最后钱还剩下不到18万。一共5家回收站点,每家分了3.5万,作为回收运营资金。同时每家回收站点,配备6辆三轮自行车。至于那两辆重卡,则是5家回收站共同使用。
还有人员安排问题,加上方世杰一共37人。不过不能按照人数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