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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失去了我的挚爱,在我离去的那天。”
“于是我禁锢了我的挚爱,只要她在我身边。”
“即使这样,我会永远失去她的爱。”
——
“这是在哪?”
重伤的将军睁开了眼睛,他缓缓坐起身,捂住钝痛的太阳穴,谨慎地打量四周。
这是个茅草屋,并没有什么家什,屋顶隐隐可以透出日光,他所睡的床也皆由茅草铺盖,有些硬,但整个屋子意外的干净整洁。
破落的人家。
将军打量了一番之后,下了结论。
他皱了皱眉,并不是因为这贫困的环境,而是惦念着他的三千士兵。经此一役,我军虽胜,也怕是都是要折戟沉沙。更何况余孽未消,他又在不明的地方醒来……也不知道其他军有没有告捷……?.
这次战役本是稳胜的局,但军队内部竟然出现了一个叛徒。想起那个叛徒,孟瀛又是叹息。
他没想到,背叛他的竟然是他至亲之人。本来就是拜把子的兄弟,有什么利益能让他做出这种事情……?
将军脑中思绪万千。
“啊,你醒啦?”
清脆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将军看到一个明丽的、干净的、温柔的少女朝他走过来。许是看到他坐了起来,她忙放下手中的活计,靠近他身边:“嗯,现在感觉怎么样?”
“应该无碍。”将军思忖了片刻,然后谨慎开口:“感谢姑娘的救命之恩,我是……孟瀛。”
少女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仿佛不知晓赫赫有名的大将军。
消息闭塞的地方。孟瀛再次下了结论。
“没事就好,你昏迷了好久。我叫唐筝~”
昏迷了好久?
确实,他在将士的拼死保护下冲出战场,顺着江流,之后就不省人事,也不知道现在是何时了,他想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他也这么问了。
“今天是六月十七日,自我遇到你起,你已经昏迷了半个月了。”
不止。
他是在五月末被叛徒背刺,怕是在遇到这个姑娘之前,还发生过什么。
他且将这一切都按在心底不表,表面上还是云淡风轻,“实不相瞒,我是个猎人,自小一个人养活自己。半月前,我去山上狩猎,不料遇到了豺狼,且穷追不舍。为了避难,我不得不坠入江中。”
“这才被姑娘所救。”
为了不被唐筝问出什么,他决定先发制人。
唐筝果然面露同情:“啊,没事就好。”
单纯而不谙世事却美貌的姑娘。孟瀛想,或许他可以先在这里休养生息,待他恢复,马上班师回朝。
他原本是这么想的。
这里是个小地方。小地方就意味着愚昧、单纯而无知。
而唐筝救下一个男人,本身就是大新闻。这个地方,对于男女关系也有诸多大防,像是唐筝这样大咧咧的带一个男人在自己的家里面,对于乡民而言,本身就是劲爆而吸引眼球的。
这个小地方实在是太小了,小到七大姑八大姨可以将一个陈年旧事反复咀嚼,去年张家的狗蛋勾搭了一个寡妇,前年李家的大丫和男人私奔,这些事情足够让他们津津乐道了。加上最近也没有什么农活,骤然冒出这么个大新闻,可不得逮着薅?
唐筝可是这破落的小地方出来的金疙瘩,就是这里最富的地主见到她都会自行愧拙。所有人都认为唐筝必然会嫁出这个地方,因为她的样貌实在优越,气质足够干净,哪是一般的农妇能比的?
这些人都想着巴结她,等唐筝哪天飞黄腾达,指着她能够从指甲缝里扣出一点碎末来接济他们呢。
所以,这些人,看到唐筝带回一个男人,就像是闻到了腥味的苍蝇,火急火燎地都想扒上去,想来唐筝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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