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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卷 第六十四章 离奇的失窃案(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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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马腿出奇的长,直到一米六的高度才刚看到马腹地下缘。而马背则在一米九以上了。人们注意到这只马形生物地腹部两边垂着的战靴,那是一名骑士地脚。紧凑拉风的钢铁战靴说明这是重型铠甲,上面的骑士肯定也不是简单人物。

    当城门继续拉高,人们开始逐渐看到了上面的骑士和那只动物的头部。是紫日!终于人群中有人叫了出来。是冰霜的老大!

    难怪要开主城门,原来是他们老大到了。

    一个又羡慕又嫉妒的小青年嘟囔着:切,再厉害不就是个玩家吗?有必要搞这么大排场吗?他是人我们不是人?出个城走边门不是一样?

    不对。旁边一个人叫了起来:他身后有人。

    事实上我不是身后有人,而是身后有很多人。这次是去找人家行会算帐的,又不是去做任务。难道要我一个人打上门去吗?虽说我确实有能力单枪匹马在人家行会里杀个七进七出。但前提是对方的行会不能太大。我的召唤生物数量够多种类够齐,应付一般的小行会不需要别人帮忙。但这次要对付的不是一般小行会。而是一个在法国本地还算比较出名的中大型行会,所以这次我就带了本行会的精英骑士团出来,算是和小rb战前的实战训练了。

    站在天宇城道路两边的玩家先开始还有些不屑,他们觉得出城也不用搞的这么拉风,可是等到队伍真正开出来就再也没人说话了。冰霜玫瑰盟地强大并不是靠某一个人的强大来实现的,论个人整体实力。我绝对是全游戏第一,但即使我以后再也不出手战斗,冰霜也会一样的强大。如果非要说我的存在为冰霜带来了什么好处,我看只有两点:目标和风格。我给所有加入行会的人指出了将来的目标,同时我的存在也是他们前进地目标。可以说我个人就类似于战场上的旗帜,旗帜本身有没有战斗力都无所谓,但只要立在那里就能带来士气和战斗力。我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影响风气。我个人比较喜欢把所有东西都尽量制度化,喜欢有条理有规则的处理问题。同时我崇尚优胜劣汰的原则,所以本行会只要精英。但是,必须搞清楚一点。只要精英不是说把普通人拒之门外,而是有选择的安排精英能力从事精英事业。通常所说的废人并非没有,但绝对不多。一个人多少会有一两样特别擅长的事情。本行会比别地行会优胜的地方就在于我们能找到会员擅长的东西,然后让他只做与之相关的事情。这样选择的结果就是,看起来大家都能以精英般地效率办事,其实我不过是招了群普通人。

    龙缘有句广告语:强大来源于专业。用在我们冰霜玫瑰盟也一样合适。本行会的玩家除了少数像红月这样什么都比别人强的真正精英之外。大部分人都是依靠专业来显示他们的精锐之处地。绵羊虽然软弱,但如果它能一直用犄角对着豺狼,那豺狼也只能选择退避。

    我带出的精英骑士团中大部分都是普通人,我们行会收人的时候审查的重点是人品、性格和智力,平时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只做参考。这些骑士原本可能都是一般人。但进了行会之后就开始接受专门的训练。他们都是集中在一起练级,各种技能的学习都是经过特殊安排和指导的,装备地供应也是行会里特意分配的。大行会的好处就是可以在内部协调各种装备的分配。

    经过我们的安排,现在的精英骑士团已经基本舍弃了全面发展个人实力的方法。而是让大部分人专门训练强大的正面突破能力,另外让少数有天赋地人训练各种辅助能力,这样我们就有了一支专业地骑兵团。由于大部分人都不用分心训练辅助技能,所以精英骑士团骑士们在战斗力方面远比一般行会的骑士要强出一大截。

    立在道路两旁地法国玩家听着隆隆的马蹄声,看着眼前整齐划一的骑兵队有如钢铁洪流般从面前奔腾而过,立刻就被那股杀气震慑住了。当然,他们感觉到的杀气不是心理作用,而是我们行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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