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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曹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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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挖眼血魔案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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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小安和他的特别行动组塞满了巡捕房狭窄的档案室,一抱又一抱布满尘土的档案被取下、拆开、重新复位。

    每打开一份档案,就像是推开了一扇门,进入的是一个个人生。尽管其中有些已经终结,但轨迹仍在,就像河流逝去后,河床依然维持着它的形状。曹小安所寻找的,是贾林被时间埋没的那一部分。他又拿到了一个档案袋,这次,没有再放下。

    曹小安从贾林的学籍、户籍等资料里找到了一张收养手续。手续办理时间为十年前,收养人叫贾成江,被收养人叫李林,后改名为贾林,被收养时年龄是十岁。李林被收养的原因为父母双亡,这也是他十岁之前的唯一记录事件。

    曹小安陷入沉思,在档案缺失的贾林还叫李林的那段岁月里,很可能发生过什么事,而这件事跟埃尔、钱鼎天、金贵祥都有关,并且直接导致这三人被杀。

    大摞档案袋砸到桌面上的沉闷声音与翻看档案时发出的风吹杨树叶那样繁密的声音重新开始了。这回,一屋子人寻找的是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的档案。不过,他们只找到了埃尔的。

    埃尔的档案特别厚,里面除了他的个人资料,还有他曾办理过的全部案件的简述,作为工作履历的一部分。

    曹小安重点查看发生在十五年前到十年前这段区间里的案件。

    线索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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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条曹小安一直在苦苦寻找的暗河终于流出了地面,把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这三座毫不相关的山丘联到了一起。那是埃尔审理过的一桩谋杀案。

    被告人叫胭脂,是维纳斯歌舞厅的一名舞小姐。十年前的一个雨夜,被告在某宾馆将维纳斯歌舞厅的另一名舞小姐蝴蝶掐死,目的是图财。

    在庭审过程中,尽管被告对警方的指控坚决否认,案件也存在诸多疑点,但是,由于有三名目击者出庭作证,所以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杀人罪成立。

    枪决在当日午夜匆匆执行。三名证人分别是案发当夜在宾馆留宿的客人钱鼎天、金贵祥,以及宾馆服务员段小七。

    在这则简述的结尾,记录着法庭审判结束,胭脂被行刑队拖去法场时发下的诅咒:我必变作厉鬼,惩戒有眼无珠之人。

    “我必变作厉鬼,惩戒有眼无珠之人!有眼无珠,有眼无珠·······”

    曹小安一再重复着胭脂的诅咒,就像用网捕捉一只在他脑海里飞翔的蝴蝶。

    蝴蝶在天空中忽地飞高,忽地飞低,总是能从网口轻盈地掠过。

    忽然,网口一个翻转,将它牢牢锁在了里面。

    曹小安忽地站起身,说:“贾林很可能是胭脂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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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脂?谁啊这又是?”莫天抬起头,觉得曹小安有些莫名其妙。接着,他低下头,继续拆手里那只档案袋。

    “路上说!”曹小安把莫天手里的档案袋扯过来,拍到桌面上,却又立即抓了起来。

    他的眼睛和心都被这个档案袋上用毛笔写的名字牢牢揪住了!叫这个名字的人已经不在,他的很多事情曹小安都不知道,还有很多没有解开的谜团,这个人叫曹九哥,曹小安叫他大伯。

    曹小安想立刻拆开这个陈旧的纸袋,但他又迟疑着,因为害怕自己触碰到的会是远远超出意料的事。

    他的手指在粗糙的牛皮纸袋上摩搓良久,莫天叫了他三声,他才醒过来,慢慢地解封口处缠绕着的棉线。

    档案袋是空的,那些谜团依然还是谜团。

    一种更为复杂的情绪涌上曹小安的心头。在这种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放松的情绪里,曹小安把档案袋重新封上,用棉线缠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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