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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曹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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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泄露秘密的人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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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扫了一眼他手中的电脑,不屑地说:“鬼知道那不是一个没用的破烂货!”

    “那这个皮包呢?卡丹路牌!真皮的!就它也远远不只值200吧!”

    女人扭着水蛇腰走过来,收起皮包和笔记本电脑,说:“今天算是让你占了一个大便宜!”

    说完,还不忘记顺手将宋晓云搁在身边的十几块钱也一把抓走了。

    宋晓云回到家里已是晚上11点钟,他不想睡觉,便打开电视,恰好电视上正在播放寻物启事。他看到之后,顿时懊悔不迭。电视上要找的正是他拾得的那台笔记本电脑,酬金10000元,岂不是被自己一次嫖娼嫖掉了?那嫖资也太贵了吧!

    宋晓云不甘心丢掉这笔酬金,立马关了电视来到卧室,打开抽屉拿了钱,然后打开房门,疾风一般朝楼下刮去。他要去赎回那台笔记本电脑。

    来到“一帘幽梦”发廊,里面还亮着灯。宋晓云推门进去,见发廊里没有人,便径直从后面的楼梯上到二楼的密室。房门没锁,宋晓云推开门进去,里面没开灯,黑咕隆咚的。

    他轻声喊:“里面有人吗?”

    没人应答,他伸手在门边摸索着找到电灯开关,将灯打开,眼前的情景立刻把他吓得三魂丢了二魂。只见那小姐赤裸着身子躺在床上,头耷拉在床沿,早已气绝身亡。

    交代到这里,宋晓云仍后怕不已地说:“我去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我没杀人,她不是我杀的!”

    曹小安暗道不妙,看来这案子要复杂化了。原以为查到宋晓云头上追回电脑就可以结案了,哪料想又节外生枝,牵出一桩杀人案件。

    “宋晓云,你刚才所说的一切都已记录在案。至于你杀没杀人,清者自清,我们只相信事实和证据。”曹小安让宋晓云在笔录上签了字,由于出现了杀人案情节,只得暂时把他拘押起来。

    然后,曹小安带着重案组人员直奔“一帘幽梦”发廊。

    经现场勘查,情况与宋晓云说的基本吻合。但经仔细搜查,却没有找到那台至关重要的笔记本电脑和装电脑的皮包。

    尸检结果表明,当晚除宋晓云外,那发廊女还与另外一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从死亡的时间上可以基本断定,发廊女是被后一个与她发生性关系的男人所害。

    凶手杀死她的动因是什么呢?一般杀人案,凶手的动机无非劫色、谋财和复仇。发廊女本就是个卖**,不存在被劫色的问题。谋财也可以排除,被害人身上戴的白金戒指、白金项链、白金耳环一样都没丢,搁在梳妆台上的坤包里还有7000多元现金也没动。如果说是仇杀就更说不通了,常言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哪里还会发生性关系?

    凶手杀人的特殊手段,这引起了曹小安的高度关注。被害人是被扭断了脖子,一招致命。这种杀人方

    法,曹小安从事刑警工作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遇见。

    要扭断一个人的脖子,杀人者的两臂必须具有相当的力量,因而可以推断,凶手是一个有武功之人,或是受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凶手不取钱财,唯独将那台笔记本电脑拿走,这是为什么?曹小安思索着。

    幕然,曹小安心中猛地一惊:难道说,凶手是海外潜入大陆的间谍?

    据沂河市国家安全局一份内部通报称,近几年来,海外某国不断派遣间谍人员以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投资办厂为名,大肆从事搜集我***事、科研、经济等方面的情报活动。

    想到这里,曹小安不敢有丝毫怠慢,他令手下其他人员留下来继续处理现场的善后工作,自己立即驱车返回市公安局,将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

    通过调取道路监控录像,鲁大成和曹小安发现,有一个瘦高个的年轻男人先后两次出现在“一帘幽梦”发廊前的胜利大街上,时间与宋晓云第一次到发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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