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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曹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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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抓佛爷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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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了任务,曹小安心想,跑得再快,能跑过我“曹疯子”吗?可没想到,头几天在西门桥守点,愣是没见着飞毛腿的影子。曹小安知道,这飞毛腿是在干等呢。有经验的偷儿都会这招,一次下手后,就先悠着,看看风声,再出招。这个时候,比的就是耐心。

    这天上午,飞毛腿终于在南湖路出现了。曹小安盯住飞毛腿,掐准了距离,不远不近地跟着,等待出手的机会。

    曹小安心中有数,这个距离,是自己的视力范围,只要有情况,就是只兔子,也休想跑掉!飞毛腿没发现“条子”,兜了几圈,终于在湖心公园下手了。曹小安抓住机会,突然出现在飞毛腿的面前。飞毛腿却并不惊慌,对着曹小安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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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曹小安恍惚间,飞毛腿突然拿出钱包里的人民币,扔掉皮夹,“扑通”一声跳进了小河里。曹小安不会水,只有傻站在了那里,愣是让飞毛腿像泥鳅般游到了不远的对岸。更让曹小安极度气恼地是,飞毛腿逃脱后,并没急于离去,而是站在对岸,竖起中指,龇着牙,笑了笑,对着曹小安晃了晃,转身消失在了后山的树林里。

    曹小安想起飞毛腿的那根中指,心中懊恼不已,一杯老白干一口见了底。正喝着,突然有一个人坐到了对面。曹小安看了看来人,是一个穿着件灰色风衣、戴着眼镜的女孩,模样还挺俊俏,就没好气地说:“这有人呢,去别的地方吧!

    那女孩却没理睬,坐下,将包放在桌上,说:“怎么?一个人喝闷酒?”

    曹小安拾起头,再仔细看了看,好像有些面熟,却又想不起来,说:“你是?

    女孩拿起桌上的烧烤吃了起来,笑着说:“你不就是曹疯子吗?怎么,连老同学都认不出来了?”

    曹小安心里一惊,又仔细看了看,说:“呵,原来是校花赵玉云啊!

    女孩轻笑一声,说:“你还记得啊!”

    曹小安一拍桌子,说:“对了,赵玉云,这么久不见,你这变好大!”曹小安记得,在警校时,赵玉云喜欢穿紫色的衣服,身材高挑,打扮时髦,很招人眼。看到赵玉云,曹小安就想起了她的前男友金健,有些想笑,说:“你可是咱们的校花啊!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赵玉云也笑了笑,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人不都在变吗?你不也一样?”说着,目光在曹小安的身上转悠着。

    曹小安暗自笑了笑,想起了往日美好的警校时光。那时,他喜欢蓄长发,跑起来,飘着,很帅;喜欢穿警服,腰板直挺挺的,英俊潇洒;还喜欢下围棋,认为围棋的黑白博弈,其精髓都在一个“围”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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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入警校不久,他那两条出类拔萃的长腿就开始大显神威。要说,那么大个警校,数千人,不乏身体强健,奔跑如飞的人,但就是没有一个能跑得过曹小安的。曹小安只要一起跑,就如同一股风,轻松自如,来去无踪,没有丁点儿声响,几个起落,转眼就没了身影。

    警校里有个学员叫金健,也是出色的运动健将,多次在省里的百米跑中摘得桂冠,很是了得。那时,何慧长得眉目清秀,身材高挑,出身于军人家庭。在警校里,她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胚子,仰慕者不计其数。

    金健正在和赵玉云谈恋爱,金健听说曹小安后,不服,就把曹小安约出来比赛,说:“如果今天你能跑得赢,校花就是你的。”

    曹小安笑了,说:“校花咱不要,感情这事怎么又可以随便当赌注?到时你给磕个响头就行了。”

    金健听了,斜愣着眼,两人一击掌,来了个君子口头协议。

    比赛开始,哨声一响,就见曹小安如同一道闪电,眨眼间只留下背影。金健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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