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蜀臣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077章、猛于虎(3/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建安二十四年,曹仁戮宛城。”

    ...............

    “逆魏有律,屯田及士家制(世兵制),男子成丁则入伍,女子不得与民间通婚。其妇若寡,则强令改妻其他士卒。且,郡县皆有书录,严查寡妇者,取之以妻士卒。然而,太守小吏私勋绩,常录夺已自相配嫁之女,以及民间寡妇或生人妇,赐士卒为妻,以至百姓啼哭道路。”

    而于侧的郑璞,见他眉目皆含惊惧之色,兀自木然不执笔,便轻轻出声,说道,“逆魏视黎庶百姓如草芥,曹操及其将率屠戮百姓,以及多有暴虐之政。还请允南兄代我书之,以告天下,责其不仁。”

    “唉........”

    闻言,谯周回神,便是长声叹息。

    他耽古通今,自然亦知,悉观历朝历代,皆有“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之说。

    然,所造杀戮,多为临阵兵卒。

    黎庶百姓本无辜,何故举城而戮之邪?

    尤其是,那取“生人妇”、以妻士卒之举,旷古以来,闻所未闻!

    民非草木,安能如此苛暴之邪!

    微耷拉下眼帘,谯周不做回复,乃是努力抑制胸襟愤慨,片刻之后,便执笔点墨。

    疾书之时,横眉切齿,眸含厉色。

    少顷,书成。

    然他却没有搁笔,传书示郑璞。

    乃是径自从案几一侧,再取一卷空白竹简,将那逆魏戮城及“生人妇”之举再抄录了一份。

    且书之时,音色皆戾,谓曰:“子瑾所录逆魏罄竹难书之事,我且录一份,归去再署文,以告学宫士子,让他们识之,何谓‘苛政猛于虎"也!”

    呃.........

    郑璞听闻,朗声应是。

    就是眉目间,似笑非笑,犹如那偷到了鸡的狐狸。

    数日后,州学宫内,群议纷纷,皆为愤愤逆魏之苛政。而郑璞,则是携谯周代笔之书,往丞相府而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