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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她顺便征服了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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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送走金崇圣(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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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巴裂成这样还有本事炫耀他的身份,林野表示服气,但是服气归服气,她并不觉得这所谓的副团长身份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挑眉,冷淡地瞥眼:“这我知道啊,毒蝎佣兵团的垃圾嘛!”

    金崇圣目眦尽裂,但却无力反驳,只能再次吃力开口:“我……我姐夫是……莱蒙!”

    原来如此。

    难怪这个金崇圣这么猖狂,仿佛全世界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慢,原来是因为他摊上了一个好姐姐。

    莱蒙那人嗜杀残暴,但他也重情,这一点从他可以为了妻儿义无反顾地选择走上一条不归路就可以看出。

    他很护短,而且耳根子还有点软,也就是容易被吹枕边风。

    “听说莱蒙爱上了一个寒国女人,看来这事是真的。”赫连锦绣突然出声,眼底含着戏谑兴味,似笑非笑地看着林野,“莱蒙你知道是谁吗?就是毒蝎佣兵团团长,现在你不仅杀了他这么多兄弟,还伤害了他的小舅子,你说他要是知道了,会怎么对你?你可能不知道,莱蒙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仇人不死不休。”

    那人的性格早就在妻儿惨死时彻底扭曲,不惹他时他看上去是个大方爽朗的粗糙汉子,但一旦惹到他,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狗,不把人咬成碎片决不罢休!

    而且,莱蒙的实力同样不容小觑,就算是她,说实话也不敢正面对上莱蒙,不是打不过,而是极有可能会两败俱伤。

    林野翻了个三百六十度大白眼,“巧了,我也是对仇人不死不休的人!”

    赫连锦绣:……

    “所以你还是要杀了这个金崇圣?”她深深皱起了眉,一脸不赞成,“得罪莱蒙并不理智。”

    “呵,你觉得现在再来和我说这些合适吗?”

    现在这局面还差一个金崇圣吗?该得罪的已经彻底得罪了,就算她今天留金崇圣一条小命,事后莱蒙还是会对付她。

    她又何必怜悯一个渣滓。

    所以,该收拾地还是得收拾!

    “每天在格里姆空间里团灭的人没有两千也有八百,所以他们死光了,又有谁知道是我杀的?”

    赫连锦绣愣神。

    是啊,金崇圣这一群人都死光了,谁能知道是林野动的手?

    除非他们这边有人告密!

    林野缓缓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在众人以为她准备放过金崇圣时,只听她懒洋洋说道:“送走他吧。”

    很多人还没理解她这话的意思。

    下一秒,所有人都目露骇然之色,因为金鳞的身体再次跃起,闪着凌冽寒光的爪子直接洞穿了金崇圣的胸口,轻轻一掏,霎时间,一个拳头大的血洞在往外飙血。

    而金鳞不算大的爪子上赫然叉着一颗还在跳动的心脏。

    这种残忍又血腥的场面,饶是见惯死亡的刘浩等人都硬生生惊出了一身冷汗。

    “啪叽!”

    心脏被踩爆的声音如此清脆。

    解决完金崇圣,金鳞蹦跳到林野身边,可怜巴巴地朝她举着自己染血的爪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和景容与待久了,金鳞也染上了洁癖的恶习。

    林野从包里取出一瓶水,往它爪子上慢慢倒水,它自己搓着爪子,清洗着毛上的污血。

    “喵唧。”

    “差不多得了,已经很干净了。”

    “喵唧喵唧。”

    “水资源在这里多珍贵你知道吗?都给你洗爪子我喝什么?你想把我渴死吗?”

    “喵唧!”

    “你是说甘霖草?”甘霖草是格里姆空间最为常见的植物系特钡种,可以代替水资源使用,含有丰富的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和维生素。

    “行吧,算我怕了你。”林野妥协,从包里又拿出了一瓶水。

    血淋淋的尸体中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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