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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铎近期常在两地来往,在宁都的府邸也已然可以入住。
私邸的建筑崭新,装潢讲究大气,与先前秦铎随意住下的官邸堪称一个天一个地。
秦安则几乎没认出是回了宁都,兴高采烈地在厅堂内跑来跑去。
他看上了摆在桌上做摆件的翡翠貔貅,踮起脚取了,拿去给宣朝歌看,眼睛亮晶晶的,好像献宝的小狗。
“喜欢就拿着玩。”宣朝歌揉了揉他的头发,笑道,“不想玩了记得放回去。”
秦铎站在她身侧,漫不经心地附和了声。
宣朝歌却感觉到男人宽大的手掌拢着她的手,将什么微凉的物件套到了她手上。
她低眼看去,是一只玉镯,柔润天然的色泽犹如含着水,又因设计繁复而显得无比华美。
秦铎往来宁都匆忙,一直没将这件东西取回近都去。
秦安则不懂这代表着什么,只觉这碧玉与紫玉的相接浑然天成,用以衔接的铸金雕琢得巧夺天工,在灯光下流光溢彩。
曾经皇朝还在的时候,宫中珍品甚多,制作方式这样暴殄天物的却极少。还是当时的皇帝令匠人按他的意思做出这一个镯子,以损毁大量的美玉为代价,用意只是博美人一笑。
而后秦家功高近乎震主,皇后为拉拢当时的秦夫人,连这个镯子都赏了给她。
镯子只是好看,秦安则看几眼便新鲜感过了。
他反倒对秦铎腰间的配枪更感兴趣。
秦安则不肯回宁都,秦铎也不逼迫,不过谈判的技巧简单而有效,轻而易举便提出了令儿子无法拒绝的条件。
秦公馆中暗藏着诸多军火,不过都与小孩无关,他于是给了秦安则接触这些事物的选择。
或许也是他本打算做的事。
秦安则没用过真枪,宣朝歌觉得他今后接触枪支的机会有的是,完全不必急于一时。.c
秦铎想的却直接,既然是怕的,那就让小孩别再怕。
在帅府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中,秦家人对武力的崇敬几乎难以改变,没什么比手握杀器更能予人安全感。
既然已经来了,秦铎记起自己说过要送他枪,没多想便将配枪取了出来,放在桌上,示意秦安则先自己玩。
小孩立刻放下了翡翠貔貅,拿起黑沉的枪支,小手新奇地摸来摸去,手指几次勾过保险栓,宣朝歌看得眉毛都挑了挑,生怕走火。
秦安则天资聪颖,光看别人用也已经知道了哪里不能乱动,只是谨慎而新鲜地欣赏着。
秦铎的配枪由专人改装过,军中识货的人看见便知道是上将的配枪。如果秦安则要练打靶,肯定不可能用这把。
此时秦铎也只是给他玩玩。
“父亲。”他看向秦铎,跃跃欲试问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开枪?”
“看你娘亲什么时候教你。”秦铎随意道。
他只说了给,宣朝歌之前不愿秦安则碰,那么能不能用的事,还是交还给她决定。
秦铎擅作主张一回,却很是自然地转移话题道:“就你巴掌那么大的兔子,她看一眼便打中了。”
秦安则震惊地看着宣朝歌,眼睛圆溜溜的,意外的神情就像兔子一样。
宣朝歌心想,我谢谢你给我脸上贴金。
“不至于。”她眨了眨眼,谦虚道,“有你父亲的巴掌那么大。”
那确实差距很大。
比起小孩的肉肉小手,男人的手修长而骨节分明,显示出分明的力量感。
秦铎见小孩新鲜感过得差不多了,冲他摊开手,他便乖乖把枪交回给秦铎,神情颇有些踌躇满志的意思。
“我练好了会最厉害。”秦安则信誓旦旦道,“打坏人。”
他私心觉得兔子可爱,还是别打了。
秦铎不认为这话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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