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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钦微微躬身站在宣朝歌身边,身材高大,刚毅的面容中含着令人望而生畏的冷硬之色,姿态却谦恭而顺从。
有心人早已从他的表现中看出秦铎的态度,顿时心生帅府要变天了的预感。
当所有人以为宣朝歌会不依不饶时,她反而说:“那便走吧。”
自然不是因为要放过这些人。
没落下的刀子才是最让人心惊胆战的。
毕竟是家事,一个副官,即便知道了真相也不能做什么。
她要的是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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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官邸,林钦第一时间命人叫了军医。
官邸中不似元帅府那般随处可见佣人,反倒往来身着军装制服的人更多。新笔趣阁
上将的家眷向来未在公众面前出现过,看见宣朝歌,他们的神情不失疑惑,然而却谨慎得没有轻举妄动。
宣朝歌走在安静肃然的走廊中,身材窈窕,模样从容,白皙的面容精致无暇,显露出清水出芙蓉般的美感。
她一袭修身的旗袍,灯光流转下,绸缎的光泽如同水一般,浑身不加繁复的珠宝配饰,却浑然天成的雍容矜雅。
即便面对众人审视或打量的目光,亦没有丝毫畏缩,几乎一眼就能让人看出她来头不小。
除去做行政用途,官邸中配有用于生活的后宅,托上一任主人的福,作为临时府邸足见骄奢。
已经是晚餐时间,虽然秦铎并不在家,灯火通明的餐厅却已摆放好了饭菜碗筷。
秦铎的生活并不奢靡,餐品都是简单的家常菜,山珍海味除了有待客需要以外都不常见。
秦安则第一次来此处,虽然顶着一脸青青红红,却吃得很香。
宣朝歌没什么胃口,随意吃了点便放下来筷子,看着小孩大吃特吃,不时给他夹点菜。
小孩吃东西的模样很有趣,小脸看起来更肉了,在水晶灯光线的映照下,他漆黑剔透的眼眸亮晶晶的,像一只吃到肉的小狗,看起来非常幸福。
如果不是他脸上的伤还没好,宣朝歌可能会更有成就感。
“倘若过段时间回近都,新的公馆想必已经建好,会比此处的建筑宽敞些。”林钦道。
秦铎在近都落脚一年有余,起初日夜住在司令部中,后来才在众人的频繁提议下买下一座公馆,计划翻修入住。
想到此处,林钦似乎悟到了什么深意,继续道:“如若夫人还有什么事要办,还请尽管吩咐属下。”
旁人瞧着向来冷峻不容情的副官这样对待一个女人,都很是稀奇。
林钦在众副官中,不算懂得变通的,秦铎将许多机密之事交给他做,亦是看重他的忠心。
不论外面怎样传,接到讯息要他去帅府接人,他也不觉得此等琐事辱没他身份。
宣朝歌想的倒是,怎样才能说服秦铎带上她与秦安则去近都。
在她已知的背景资料中,无论温家的大本营,抑或那场对剧情至关重要的可预料的政变,都在近都发生
公馆外已然夕阳已然彻底落下,才传来军车吉普开入院门的声响。
身披白大褂的军医随后提着医药箱,从车上跳了下来,急匆匆走上大门前的石级。
本就是小孩间的打闹,没有武器,即便下手再重,秦安则的伤势也没有让他表现出任何娇气的意味。
军医习惯了面对一群皮糙肉厚的大男人,难得面对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孩,不仅脸上温和得异常,擦药的动作也格外轻。
擦过药,秦安则一脸寻常地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却被宣朝歌拽住了后领。
“还有呢?”宣朝歌问他。
秦安则茫然地眨了眨眼:“没有了。”
宣朝歌原本想看他要瞒到什么时候,此时还是有些不忍心,
“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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