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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个世界,遇到了你这样一个好人。”李丽质的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不过说完之后,她便闭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她实在是太累了,包括身体上的,精神上的。
“……”江默欲哭无泪,我知道自己是好人,但你也不用一直强调吧?
睡吧,睡一觉起来,将烦劳都留在昨天,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接下来,江默先去给李丽质铺好了床铺,再回来抱起这姑娘,把她送进了自己右边的次卧,帮她盖好被子后,他站在床头有些心疼的看了这丫头两眼,轻轻道了一声:“晚安,好梦!”
然后关灯退出了房间。
江默并不知道,就在他关上门的瞬间,房间里的女孩缓缓睁开了双眸,眸子里出现很多情绪,它们缠绕在一起,成为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
随着女孩一声轻叹,飘向了梦里的家乡。
回到客厅,江默看着沙发上自己的被褥,看着餐桌上没有吃完的饭菜,看着鞋柜上多出来的一双女士鞋子,突然之间觉得,自己的内心好像住进了一点什么东西,他也有些复杂;
不过这种感觉,真好。
他再次回头朝那唯一紧闭的房门看了一眼,嘴角不自觉地微微扬起一抹弧度。
接下来的十分钟,江默的身影在厨房和客厅忙碌,当他将一切恢复到原样过后,他也没有在客厅多做停留,抱着自己的被褥,便朝着独属于他的卧室走去。
路过李丽质房间的时候,江默不自觉地将脚步放轻了些。
他将被褥胡乱的丢在床上,然后脱衣走进了浴室。
洗澡,洗漱,换了一身浴袍走出来,径直走向电脑。
自己则后坐在了身后的电竞椅上,开机,点开一个码字软件,双手开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飞舞起来。
视线从他身前电脑屏幕上移,左上角有他所写的这本书的名字——《白夜追凶》!
原来…………...
没错,江默也是一个穿越者,这也是他最大的秘密!
只不过他的穿越类似于平行世界的穿越,因为他前世所处的地球,和这个世界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甚至连历史和时间进度都是差不多的,只有一些细微的差距;
比如说,前世某些大火的歌曲,在这个世界没有呀,前世著名的小说,在这找不到呀,诸如此类。
至于为什么要用“大火”“著名”这些修饰词,是因为那些平平无奇的作品江默也不了解呀,他来到这个世界当然只会去寻找那些自己记忆中有的内容。
正因为如此,江默从上大学开始,就当起了文抄公,大学四年,他抄完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系列作品。
现在,开始抄白夜追凶。
他当文抄公有两个目的,一是喜欢推理悬疑类的小说,二是需要生活。
别问小说这么多字,江默是怎么背下来的;
事实上,除了前世他因为热爱,去了解之外,还有就是他关于前世的记忆,好像可以做到暂时的封存起来。
即是说,当他需要某段记忆的时候,他甚至可以在脑海里让他一帧一帧的放映出来。
这,大概就是江默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上天给他的穿越安排的福利吧。
也可以说是金手指,他如果愿意的话,完全可以依靠这些前世的记忆,挣他个几亿几十亿都不是大问题,但那样的生活并非江默所幻想。
无论前世今生,他的梦想就是当个小警察,不说许下为民除害那样伟大的抱负,至少可以享受到警察抓贼的那种刺激。
你可以说他没有追求,但这却是支撑江默对生活还充满着希望的主要精神支柱。
江默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二十来年了……但他还是会经常有那种整个世界的繁华都与我无关的孤独,特别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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