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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立了一块墓碑。
上书:“最亲密的战友,望以后常伴吾身!落款断嗔!”,要是不知道里面就是一块石头,乍一看还挺吓人的,末了,还不忘插上两根狗尾巴草。
三人的模样比难民还惨,楚亦未醒来之前,断嗔承受了远超自身实力范围的主攻位置,楚亦醒来后,他又就担当起队伍里诱饵的角色,此刻他的样子简直不要太狼狈。
楚亦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一系列的轰杀行为,浑身上下都是血浆,血浆干涸后凝结成块状,满头满脸都是,衣服更是看不出来原本的颜色。
米朵好很多,除了生火经常把自己的小脸弄的和小花猫一样,没有其他一样。
总之现在就是一个可爱的小萝莉,带着一个光头乞丐,和一个要饭的正在路上左顾右盼,看哪都新奇。
其实周围啥都没有,出了原始丛林就是一片荒原,时不时会在小路上看到一两个行人,什么种族都有,两个头,三只眼,四条胳膊的,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当然更多的还是人类形态,好像大自然的进化规律就是这样,总把万物往人族的结构进化。
越往荒原深处走,人流量就越大,这里的人好像是深受汉唐文化熏陶,也有可能是人族强者在汉唐时期来到过大荒,然后把这里的习俗和文明传递了回去。
大部分男人们穿着粗布麻衣,头发凌乱的绑在脑后,一小部分衣着华丽,头顶挽着发髻,荒原上女人很少,但都是一副汉服打扮,与如今华国流行的华美汉服完全不同,如果真要形容,那就是披了好几层没有任何美感的麻布。
断嗔混在人群里听了好一会,大荒冒险者有一部分人口音都很重,但说的确实是华国语言,很多人在议论丛林中实力强大的妖兽好像都蛰伏起来了,可以趁此机会,深入丛林看看能不能斩杀几只妖兽卖钱,给娃儿买饽饽,再存点粮食之类的。
顺着人流,楚亦等人终于来到了一座雄伟的大城,光城门就有接近五十米宽,高二十米!两侧把守着数十名身穿盔甲的士兵,他们手中提着长矛,盘问着每一个想要进入的冒险者。
断嗔小声在楚亦耳边道:“忘了这茬了,咱们现在是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