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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间白事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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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七章 厌胜术(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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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王卫国和你说过没有?”

    李早摇了摇头说王卫国并没有给他说过。

    听到这里,我不由得有些奇怪,若这女尸因为王卫国扒她的衣服,对他进行报复,又怎么会舍近求远?

    对鬼魂来说,杀人几乎是数秒之中的事情。

    何必下什么厌胜之术,把人变成鱼难道他生前喜欢吃鱼?

    而且据李早他们说,这女人很年轻,穿金戴银,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学习邪术害人呢?

    这没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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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不通便停下了思绪,看向李早:“厌胜之术施展一般都有载体,比如傀儡娃娃或者稻草人之类的,上面必然会放上王卫国的八字,你看到过这种东西没有?”

    李早努力的回想,摇了摇头。

    我又问她到:“我觉得女尸下手的可能性很少,你们还有其他的仇人吗?”

    李早一听神情顿时变得激动了,咬牙切齿的看着平房外头说道:“有,就在前边!”

    从她的眼神内我看出一股刻骨铭心的恨意,赤裸裸丝毫不掩饰。

    李早说这人是他们的邻居,一个五十多岁妇女,外号豆嫂,卖豆腐脑的,生意还不错。

    后面搬到这里边之后,闲暇的时候也是经常捡垃圾,一山不容二虎,所以他们经常发生摩擦。

    时间久了之后,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矛盾,一见面就怒骂不止,脸红脖子粗的。

    李早说完之后,还朝着一个方向指了过去,我看见隔着四五十米,有个堆满杂物的小院子。

    正是我之前经过闻到香味的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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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别李早他们之后,我沿着小道出门,正准备过去呢,一个略显嚣张的声音从侧面传来?

    “哥们,嘛呢?”

    回头看了过去,是两个混混模样的人,一高一矮,年龄都没多大。

    高的肩膀扛着一根棍子,矮子的嘴里则嚼着口香糖,流里流气,比起流浪汉更像是混混。

    待两人走近之后,上下打量我一番扛着棍子的家伙没好气的说道:“来哥们地盘,都不打一声招呼?”

    这家伙应该是见这地方无人管制,于是占山为王。

    我淡淡的说道:“找人。”

    见我态度冷淡,高个子斜着眼看了我一眼,眼中的不满展示无疑。

    正想说什么,瘦子一把拉住他说道:“大哥,别跟他一般见识,先抽根烟,等会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他。”

    高个子接过矮子的香烟,用力的吸了一口:“找什么人,这一片都我罩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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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翻了个白眼,在这地方当黑社会,你能罩着谁?

    捡垃圾的还是流浪汉,他们又有几个钱?

    于是我诈道:“你们想当扛把子,何必混在这么差的地方,一点油水都没有,这不纯纯浪费时间吗?”

    我话刚说完,矮子不满的说道:“你以为我们哥俩愿意啊,还不是这地方...。”

    高个子一个眼神制止了矮子的话,下一秒一个巴掌打在对方的脑袋上。

    “这地方是我们集团的,懂吧,我们被派过来驻守。”

    “驻守?”我疑惑的说道“有什么好守的?”

    “你懂个屁,万一有人又死在里头,拆迁又他妈停下来咋办!”

    高个子差点一口气没背过去,几个巴掌又扇在矮子的脸上,然后尴尬的说道:“我俩也是被委以重任,不是你这种四处闲晃的人可以比的。”

    我知道这个高个是给自己脸上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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