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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皇子高长林带来的五十几名护卫,除去死了杀手,留在各地配合官府调查的,和死在杀手手下的,只剩十人不到。
不得不说,现在看来,朱欢欢和高长风互换身份的决定,真的是再正确不过了。
越靠近江都,杀手的人数越多,功夫也越高。
即便坐镇的是朱欢欢,胳膊上,后背上也留下了两道不深的伤痕。
若马车上坐的真是高长风,只怕就着这淅淅沥沥的雨水,坟头草都已经冒出芽来了。
一路上,五皇子可真是羡慕死了他这哥哥。
到底是上哪弄来了这么一个护卫。
打起架来以一敌百不说,还愿意主动互换身份,坐镇在最危险的地方,替高长风挡下最要命的攻击。
更别说手里还握着,那种能一击毙命的杀器。
一介女流,功夫如此之高,性格爽飒如风,甚至连被刀剑划破了后背。
也只是将一众杀手灭掉后,朝自己后背瞥了一眼,淡淡跟高长风道。
“不好意思,衣服没给你保住。”
这一路来,五皇子高长林简直成了朱欢欢的小迷弟。
现在心里对大哥这个护卫的渴望,甚至都已经冲淡些了父皇重病的悲伤。
高长林早在封地的时候,就听说他大哥高长风,自从被封王来到边疆,放飞自我,嗜财如命。
因为抠门儿,连建的王府都寒酸的要命。
但献城那小地方,再攒能留下多少钱?
于是吃饭的时候,悄***混到扮成朱欢欢模样的高长风身边。
“哥,我给你白银一千万两,你把你这护卫,卖给我呗?”
得了高长风一个白眼之后,五皇子又狠下心咬咬牙。
“三千万!”
“我给你三千万两。”
没想到这么小声的密谋,还是被当事人这狗耳朵听去了。
朱欢欢勾着唇角撩笑。
“呦,这么有钱呢?
小高,考虑考虑不?能卖大价钱呢!”
高长风又毫不吝惜的给了朱欢欢一记白眼,端着碗离这俩神经病远一点。
远远看见江都的城墙,一行人已经三天没合眼了。
进了城,基本就算安全了,至少天子脚下,杀手肯定不敢这么堂而皇之的当街行凶了。
朱欢欢和高长风换回了自己的衣服。
“本王进宫去了,银子都留给你,到丰金酒楼开个上房,好好休息一下。”
“对对对,欢欢姐,无论什么情况,我都会派人给你送消息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