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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神清气爽,惯常的早训之后,朱欢欢准备往军营里去了。
今天高长风没出来,朱欢欢也没进屋去看,无非就是一时之间的小情绪。
一个大老爷们儿,总不至于觉得是受到了侮辱,悬梁自尽了吧。
高长风在案前坐着,手里拿着书,眼睛盯着门口的柱子。
听着朱欢欢起床,叮叮当当的一通锻炼之后,要出门去了。
不远处,一根盲杖“哒哒哒”的点地声越来越近。
熟悉的尖细声音响起:
“王妃怎么天天这么早起来啊?”
“习惯了,你这手里拿的啥?”
“这个啊,老奴叫厨房炸的肉干,切成小块。
这玩意儿方便保存,什么时候都能吃。
听说王爷最近常熬夜看书,我给他送点,困倦的时候当零食占个嘴。”
朱欢欢瞄一眼那肉干,色泽鲜艳,香气扑鼻,看起来就不错。
“麻烦苗叔了。
王爷昨夜看书太晚还没起呢,给我就行,我给他送过去。”
“行行!那好嘞,那老奴就去不打扰王爷了。”
盲杖声渐行渐远,高长风立刻提起了警惕,她要来?
要来给本王送肉干?
可是,可是,尚未想好该如何面对。
装睡?
不好,躲藏逃避的话,她一定亳不留情面,把本王给拎起来。
躲起来?
凭什么呢?本王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凭什么心虚躲藏?
那,就这样吧。
高长风急忙整理衣衫,端正坐姿,伏案读书目不斜视。
做好了一切准备,却听屋外,朱欢欢窸窸窣窣的拆开油纸包。
由衷叹了一声
“嗯!还挺好吃。”
又将纸包卷卷,揣进怀里,走了。
走了……
高长风:……
这个没心肝的东西!
晨光透进屋子,明亮的光线中,有纤细飞尘飘扬飞舞,又是新的一天了。
有了高长风的前期准备,进山剿匪果然很顺利。
朱欢欢带着一百精锐,直接摸到了山匪老巢。
到了山头,朱欢欢就瞬间理解了,难怪这陈元庆和高长风都不愿意来。
她幻想中的古代山匪,虽不似前世那些大毒枭一样住海景别墅,院里设着私人泳池,枪支弹药、金银珠宝堆的满屋。
最起码也该守卫森严,多少百来箱金银首饰还是要有的。
山老大的宝座上要放着虎皮,头顶应该悬一面,写着什么什么“齐天大圣”,诸如此类义薄云天的话。
但真的进了山里,道路狭窄,崎岖不平。
蛇虫鼠蚁遍布,剥开山路上奇人高的厚草,蚊子小咬“嗡”的一下,四散开来,个个体型贼大,宛若直升机一般。
虽然前世出任务的环境,也和这差不多,甚至更恶劣的也有,但还是觉得讨厌。
这些匪徒,天天搁山里钻着,就不难受吗?
翻过地形最复杂的一处山头,背后的半山腰处,零零散散用树枝搭着几个极其简陋的帐篷。
朱欢欢到时,两个“干巴猴子”正在吊着破砂锅生火做饭。
神情专注,面脸黑灰。
打了几个手势,示意后面士兵直接进山洞,先把人都控制住。.
自己走到做饭的身后。
“嘿!山里生火,不要命了?”
生火小哥被烟呛得直咳。
“咳咳咳,不生火拿鬼做饭啊?我说你……”
一扭头,朱欢欢一身玄色衣裳,拎着长剑,腰间两块令牌异常扎眼。
朱欢欢两脚踹翻了锅灶,里面尚未烧热的水瞬间熄灭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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