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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了挠身上的毛,易相书把湿淋淋的嘴从尸体堆里拔了出来。
吐出沾满口水的伏虞剑柄和一些残渣,易相书突然意识到了自己嘴里的是什么东西。
看到脚下被开膛破肚的尸体,易相书一阵反胃,叼起剑柄跳出埋尸坑。
“呜呜!”
远离臭气熏天的尸体堆,易相书昏昏沉沉的脑袋清醒许多,循着动物的脚印,他找到了一条小溪。
用溪水清洗干净身体,易相书借着水中的倒影看清了自己现在的模样:一条长藓的老狗。
不是帅气的野狼,也不是盖利德的腐败狗,更不是能一口咬死艾尔登之兽的出血狗,易相书传剑的,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野狗。
“这开局真是糟透了,我还以为至少能传剑给捡尸人的,没想到会变成狗啊。”
狗的身体能做得到什么,易相书实在想不到。
“咕噜噜”
易相书的腹部发出一阵抱怨,这只狗刚开吃不久就被夺舍了,根本没吃饱。
易相书用爪拍打水面,将倒影打碎,食物的问题很好解决,他本就是循着脚印过来的,说明这里本来是草食动物的饮水点。
易相书伏低身子,钻入草丛中,静候猎物的出现。
几个小时过后,一只山羊出现在溪水另一边,低头舔舐饮水的时候,耳朵也不时抽动一下。
突然一道剑光噼落,山羊瞬间反应过来向右躲闪,左边腹部被划开一个口子,但并未失去运动能力。
眼看猎物就要逃跑了,易相书从草后钻了出来,淌水而过,一口咬向山羊的喉咙。
然而易相书没想到的是,那只山羊见到他非但不惧怕,反倒将身体蜷缩成一团,冲着他滚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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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滚?
易相书的思绪被剧烈的灼烧感打断,电光在水面上窜动。
“卧槽,这是亚坛高原的黄金雷电羊?”
易相书肉体麻了,精神上也麻了,这倒霉催的,抓只羊都能碰到会放电的。
雷电羊见他不动弹了,还吸了一口水喷他,也就是这一个动作,彻底葬送了它自己的性命。
伏虞剑柄吞吐剑意,从雷电羊后方捅入它的ass,雷电羊其实有所察觉,但它身上的羊毛吸水后身体变重,动作慢上一拍,结果便注定了。
等麻痹感消失,易相书咬住倒下的雷电羊,将其拖到远离岸边的地方
差一点易相书就阴沟里翻船了,这就是交界地,就连一只羊都有超凡力量,能够躲开他的飞剑偷袭。
饱餐一顿后,易相书将剩余的羊肉找了个地方埋下,他大概清楚自己在交界地哪个位置了。
雷电羊分布在亚坛高原,王城罗德尔的附近,结合速通的第一世来看,靠近尸坑那边就是王城。
“得想办法把剑柄送到合适的人手上。”….
易相书这就开始计划送死了,毕竟野狗的命不值钱,白给也不会有压力。
相比又近视又色盲的狗眼,狗的鼻子要可靠的多,易相书循着自己留下的气味回到了一开始的尸坑。
绕着坑边走了一圈,易相书找到了车轮辗轧过的痕迹,但他并未急着过去,而是一直等到了夜晚才动身。
狗的视力很差,能看清的视野距离是正常人类的三分之一,而且只能分辨蓝黄两种颜色,为什么易相书没能认出金毛的雷电羊,就是因为白色在他眼中也是金黄色的。
王城罗德尔坐落在黄金树脚下,夜晚的黄金树光亮会更加明显,只要朝着光走就一定能到达王城。
当一头野狗在黄金树的光辉下埋头前行之际,交界地的命运也在悄然涌动。
夜色是夜行者的掩护,一个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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