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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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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趁虚而入(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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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页到42页,建议您看一下,里面列举了这两年全世界和中国统计的户外登山事故伤亡人数,在第43到56页,13页的篇幅中,列举了几个经典的事故案例和搜救过程。”

    翻到了第41页,陈淮骏被几个数字吸引住了,从未曾想,户外事故发生率并不低,数据还列举了国内外事故率的不同,国内每万人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国外的十余倍。

    “数据还有些偏颇,国内的事故通常发生于普通的徒步露营和穿越中,国外的事故主要发生于极限运动。”李钟一又解释了一下。

    往后翻了翻,是若干事故救援中的图片和过程阐述,几张图片又一次吸引了陈淮骏的目光。

    “第52页,介绍了一次国外的户外事故,因为森林火灾,伤员呼吸道被灼伤水肿,按照医疗要求需要在无菌环境下进行喉部插管手术,但救援人员使用了一把没有消过毒的小刀,在野外环境下做了气道开放手术,用一根还沾着墨水的圆珠笔芯,救回了这名伤员的命。”

    说到这个,陈淮骏好像想起来前期寻找类似案例判决情况的时候,好像也有一起类似在野外做了气道开放手术,伤员也救活了,但被感染,事后家属上诉法院判决胜诉了,赔偿金额虽然不多,但法律并没有支持救援人员的做法。

    “2006年7月,大明山户外事故,是国内第一起判决的户外事故案件。”李钟一又说道:“一条成熟的穿越线路,突发山洪,因为领队没有组织救援造成了一名年轻女子死亡。”

    陈淮骏更迷惑了,照理说对手应该是来和自己互相试探底线的,可他却一直在谈论各种户外事故的成因和救援的重要性。

    两名助理也停下了记录的笔,狐疑的看着这个阳光帅气的同行。

    “最终,法庭还是判决他们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陈淮骏在脑海里搜索了好半天,终于想起这件事情了,当时被称之为“中国户外第一判”!

    “所以我希望您好好的研究一下这些事故,如果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两权其害择其轻是施救原则之一!”

    陈淮骏这才大概明白,这个年轻的同行是在暗示自己,在已有的户外判决案例中,就算是出现了死亡的重大事故,赔偿金额都没有超过20万元,主张的300多万要得到法院支持可能性微乎其微,况且,虽然国内没有“好人法”,可从道德角度,就算是救援有失误也不应承担责任!作为一个有名的律师,他要考虑是否会为了这一个小小的案子而丢掉了自己的名誉。

    “当律师就是为了当事人谋求法律允许内的最大利益。年轻人,你不应该不知道吧。”陈淮骏用过来人的语气说道,要扳回一城。

    “但我们也要遵从法理和公共道德水平。”李钟一笑道:“我知道您是有名的律师,从来没有败诉。”

    “那你挑战我,是觉得你会是第一个让我败诉的人?”陈淮骏开始对这个年轻人有了兴趣,问道。

    “我只是认为我的当事人没有错,我维护他们的同时,也是在维护一个社会的公共良俗,否则今后还会有谁朝遇险者伸出手?”

    干笑了两下,陈淮骏没有说话,法律就是法律,哪怕有时候是冷冰冰的。

    李钟一站起来告辞,虽然他已经知道胜算不大,但总得去拼一下,所以他决定来拜访一下这位从未败诉的对手。

    送走了李钟一,陈淮骏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他想了很久,拿起电话:“喂,那个案子能不能往前推一推,对,刘韬韬的案子,我想提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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