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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过去了,然后又是几个小时。在飞蛾萦绕的公园路灯照耀下,我疲惫不堪地抓着七弦琴,在夜色下弹了几个几乎不成调子的音阶。鼓起剩下的所有力气,我有气无力地哼哼出声:“被诅咒意味着什么呢?”声音干涩,单调而难听,两眼无神,充满了血丝。“它的真正意义何在?意味着我被抢劫了?”
“哦!哦!这个梗我知道!”萍琪派在我面前蹦着,乐得眉开眼笑。“你有没有买过斯蒂芬•妮可丝的演唱会票?我跟你说,贵得简直是拦路抢劫!要我看,她就该一直和佛利伍麦克在一块儿!”
“不!我才不是在说-”我咬牙切齿,好不容易让自己平静下来,继续弹着七弦琴往下讲。“难道英雄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历史选择把他们记下来吗?那些最伟大的小马们,史上的传奇,究竟是因为他们赢得了这地位,亦或是-”
“哦!哦哦哦!托尼•斯塔克!”萍琪派又开始蹦蹦跳了。“托尼•斯塔克是我最喜欢的英雄!”
“可恶,这才不是……唔唔唔去他喵的什么屎大颗!”我吼了起来。
“哦~~~~~……”萍琪派顽皮地笑着,“看来漫威被卖了惹得很多粉丝都超不爽的啊!”
“你能不能先等我完事!”
“完事?完什么事?”
“我的引言!”
萍琪派眨着眼睛,朝头顶的星空瞥了一眼,然后又眯起眼睛看着我。“这些都只是引言?”
“我想告诉你一些特别的东西,我想尽可能正式一点-”
“我们本来可以直接握个蹄子就搞定的嘛,姑娘!”她伸出了前蹄。“大名是萍琪!不喜欢的话可以不加“派”,”她朝我眨着眼睛,“还可以叫“黛安”,如果你……如果你……嗯……好吧,如果你真的非常非常无聊的话。我想是吧。”
“那好吧,已经够了。”我从长凳上站起来,用魔法飘起了我的乐器。“七弦琴时间到!”
“什么时间?”
“听着就是了!”我在奏出宁静的旋律萦绕在我们周围之前先朝她非常不宁静地吼了一声。现在我弹奏的曲调有点催眠,随着摇篮曲甜蜜的旋律随着轻柔的夜风飘荡之际,哪怕是蟋蟀的鸣叫声都停了下来。很快,萍琪派就不乱蹦乱跳了,她凝视着我,那双蓝眼睛一直紧紧地盯着我的七弦琴,听着我演奏着每一个轻柔的和弦。随着曲子的逐渐推进,陆马丫头的下巴也掉的越来越多了。那一口完美无瑕的大白牙辉映着月光简直亮得像月亮。
最后,我演奏完了。随之而来的沉默中,我默默地盯着她,耐心地盯着她。
“那……”她的声音轻的几乎听不清。“那是……”
“这是一首简单的民谣。”我平静地说道,“通常是唱给孩子们的摇篮曲。尽管如此,小马镇的孩子们却没怎么听过它,这是因为这首歌并不是从艾奎斯陲亚的这部分区域来的。你看,我也做了些研究。很明显,这首歌来自艾奎斯陲亚东北方的一个地带,那里有许多小村镇,周围尽是采石场和岩石农场。你不会碰巧认识对这首曲子很熟悉的小马,对吧?”
“这……”萍琪的声音开始颤抖了。她的眼睛盯着我们蹄下的土路,咽着唾沫,有点儿结巴地说道,“我妈妈,她……她以前经常给我唱这首歌。”她用颤抖的蹄子揉着自己的毛蓬蓬的鬃毛。“她……她以前给我唱过很多很多的歌……”
“可她不再唱了,对吧?”我小心翼翼地凝视着她,向她靠近了几步。“是不是因为你长大了,派小姐?”
悲伤而缓慢地,萍琪摇了摇头。
我在她身边蹲坐下来。“是不是……”我温和地注视着她的脸。“是不是……因为你决定离开你的家,去走自己的路,闯荡出自己的世界?”
她默默地咬着嘴唇,沉思着。不过再一次,她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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