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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寨的骑兵很少,几乎可以算得上是没有,而且士兵们身上的甲都不全,甚至很多人都是用牛羊毛制成的简易护甲,跟我们士兵的装备比起来就跟叫花子一样。
“那些骑马的敌人必须给我抓活的,其他人能抓活的最好,不能抓活的就算了。”我对身后的天罡龙骑军大喊。
在连云寨里面,能骑上马的都是身份高于一般人的存在,至少也是小头目了,这种人招降过来就很有用。
初一交锋,跟我们交手的连云寨士兵就被我们撞得人仰马翻,没有马的不是被马踩死就是被撞飞了,骑兵过处,敌军就如同割麦子一般倒下,果然,在战争中骑兵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这还只是一轮冲锋,对面就差不多减员上万了。
眼见冲锋的势头减弱,我又发布新的命令。
“左右分散,回归原位。”八千天罡龙骑军分为两股,左右分散开来,掉头往原来位置回去。
在对面人数少的时候,骑兵可以将对面阵型冲穿,来回凿击,但对面人数多的情况下,一个劲的往里冲,等到马耐力不够的时候就容易被别人围住群起而歼之,所以留有余力迅速回归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必须要减少骑兵的损失,要知道,这年头养一个骑兵出来那可太不容易了。
接下来的战斗就交给步兵跟弓箭手了,骑兵的作用已经发挥完了,只要在边缘处追击溃逃的敌军就行,战场的主导由步兵开始接手。
好在我没有这种顾虑,我的坐骑只要喂了草料就可以一直作战,没有疲惫这一说,这就是玩家的好处。
n军队作战虽然没有玩家佛
疼痛的感觉让人恨不得把那地方的肉割下来,刚刚就是手臂上不小心被他打到一下,这都几分钟过去了,还是钻心的疼,疼的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你是不是给我下毒了?都是江湖之人,如此的不讲武德嘛?”我一直用手搓着刚刚受伤的地方,都快擦出火花了,疼痛感终是减少了一点点。
“这是我的独门武功,透体之劲,可惜我现在还没练到家,要不随便一击就能震碎你的五脏六腑。”游天龙脸上带着骄傲,是对自己武功的骄傲。
难怪被他打到过的新西城士兵看似没受到多大的伤害,但一个个都倒在地上痛苦的呻吟,原来是这样。
经过我的一阵摩擦,手臂上的疼痛感终于减轻了许多,虽然还仿佛有蚂蚁在咬一般,但比起前面那种钻心之痛要好多了。
“接下来我将不会受到你一次攻击,并且将你拿下!”
“哼,说大话的小子。”
“看招,雷霆咆哮戟!”
“梅花三弄影”
又是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传出,转眼间我们就交手了过百招,双手痛的连武器都握不住了,脸上早已经被泪水打湿,玛德,真痛啊!
不过游天龙也并不比我好到哪里去,他血量掉了70%,看起来身上伤口无数,而且还有血不断在冒出来,把他身上那件羊毛大褂都染成了红色。
我在流泪,他在流血,说不清是谁受到的伤害更大。
丢人呐,周围还有这么多新西城的士兵看着,我就这么被别人打的眼泪鼻涕直流,太特么丢人了,也不知道是疼痛居多还是心里委屈居多,眼泪就跟不要钱一样的往外流。
“兄弟们,集合,为城主大人报仇,把那贼子拿下交给城主大人发落。”一个副将打扮的人开始指挥起来,将周围还有一战之力的士兵们集结,很快就把游天龙围在了中间。
“记住抓活的,别把他弄死了。”我沙哑着声音跟他们说,一张嘴眼泪鼻涕就流进了嘴里,咸咸的,连同口水一起吐了出去。
看着前面那副将跟游天龙的战斗,我倍感欣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不愧是老子带来的兵,关键时刻还是顶点用的,等下问问那副将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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