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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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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朝华(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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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这里是......”

    随着大部分酒精的蒸发,元语眼中的清明越发明亮,原本空白的大脑也瞬间被记忆片段补全。

    然后

    大脑瞬间嗡鸣。

    看向右手上的那只染墨毛笔。

    脑海中自动浮现出了一个名字。

    【规则序列111】——笔中仙

    “是规则序列诶!元元我竟然又捡到挂了!(?v?)”

    元语满心欢喜地打量着眼前的毛笔,完全忘记了自己刚才被人夺舍的这档事。

    【笔中仙】的笔身细腻无比,细细看去还有青莲铭刻,尾端还有一个红绳绑着个玉佩钓着,笔尖感觉是选用较为柔软细腻的鹤羽。

    “诶!竟然还送了衣服诶!”

    元语这才发现了自己身上的那件出尘的白袍,光是穿在身上就能感觉到那布料细腻的感触。

    元语不断打量着自己身上这件白袍。

    “小诺!小诺!是不是很好看!”

    小猫头鹰没有说话,毕竟此时的元语穿的这白袍跟刚才的元语穿着这身白袍完全是两种感觉。

    反正现在元语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偷穿了大人的白大褂,还双手叉腰一副快夸我快夸我的感觉。

    “哇!这支笔也太好了吧!竟然还把我的灵力补满了!”

    元语这时也感受到了浑身满到快溢出来的灵力和那股手握规则序列所带来的无与伦比的力量。

    其实【规则序列】并不是拿在手上就能用的东西,它们就像是石中剑一样需要特定的人或拥有特定的精神才能够使用小部分力量。

    适配的人稀少的可怜。

    打个比方【主系统】作为规则序列,同时也是法则序列【终端】的衍生产物。

    在现实生活中能拥有系统的人那已经不能算是万里挑一了,全球那么多亿人,拥有系统的却不超过千人。

    约等于七百五十万人才有一个的概率。

    但这一部分人也仅仅是只能使用小部分力量。

    要知道某些【规则序列】的全力爆发可是堪比法则的。

    他们与法则的区别就是一个限时爆发外加过后反噬,一个永久还能不断拔高上限。

    但这些对于元语来说形同虚设。

    你说石中剑需要特定的人或拥有特定的精神才能拔出来?

    那元语凭着法则能强行把石中剑连同大地一起拔出来,就算你连着地心我也照样拔,一力破万法。

    你说就算拔出来了也用不了?元语强行把法则灌入进去,强行解锁。

    虽然用不了其本身的最大力量但通过不断注入法则之力后,其实也相差不大了。

    没别的。

    位格高就是能为所欲为。

    当别人还在苦恼怎么使用或受【规则序列】认同之时。

    元语张手就拿,一拿就解锁。

    而现在,元语手中拿着的【笔中仙】并没有被元语用法则之力强行解锁。

    而是受到了【笔中仙】的认同!

    并且已经是自主解锁的大部分力量!

    要不是限制于处于【庄周梦】复刻的场景。

    那么此刻【笔中仙】所爆发的力量可丝毫不亚于正常状态下的【魅影】。

    感受到笔中那股庞大的力量,元语眼睛都瞪的老大。

    难道元元我真的是天命之子吗!

    钓鱼钓到两个规则,走出研究生也捡到个规则,现在跳个崖都能在崖底奇遇!

    (*′??)

    好吧!

    感觉当个主角也不是不行!

    毕竟天底下还没有像我元语这么可爱的天命之子呢!

    (?>︶<)?

    想到这元语的小嘴不停的上扬。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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