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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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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南北纷争起,疏浚白公渠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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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介绍完毕江东的“奉邑制”后,再简单了解1下江东的“复客制”。

    “复客制”即与授兵制、奉邑制相配套的私产制度。

    所谓复客,是“免除赋税徭役的奴仆”,用来保障授兵将领的生活所需。

    那么问题来了。

    授兵将领既然已有奉邑,为什么还需要额外赐予复客呢?

    他们直接在奉邑中衣食租税,不是更加方便么?

    当然没有如此简单!

    因为奉邑的收入,并非用来供养将领本人,而是用来供养将领麾下私兵。

    授兵制既然是虚授(只授定额,不授兵甲),那将领便不得不自行招募兵勇。募集兵员的资金,也顺理成章需要自行筹备。

    换言之,“奉邑”实际是孙氏提供给授兵将领的资金池,将领有多少钱,便招募多少兵…

    当然了,大前提是不能超过授兵人数的上限。

    比如某人被授兵5百,实际却自募1千…那是要被孙权重罚的!

    其实就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授兵将领,是无法募集到足额兵员的。

    比如孙权继位之初(200),“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欲并合之”。

    诸小将“兵少”而“用薄”,可见他们不仅没有足额的兵员,武器装备也十分低劣。

    “诸小将”中的吕蒙,为了给部曲置办新衣服,竟然需要“赊贳”,即借钱养兵。其困顿可想而知(彼时吕蒙姊夫邓当已阵亡)。

    (孙)权统事,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欲并合之。

    (吕)蒙阴赊贳,为兵作绛衣行縢。

    以上皆摘自《吴书之吕蒙传》

    偏将军陈表,是故将军陈武(庐江上甲之统领者)之子,还算有些家底儿。

    陈表代父“领兵5百”,不料为了供养这5百甲士,陈表竟然散尽家财,乃至自己死时,家里连房子都没有,“妻子露立”。

    (陈)表以父(陈武)死敌场,求用为将,领兵5百人。

    (陈表)家财尽于养士,死之日,妻子露立。太子(孙)登为起屋宅。

    摘自《吴书之陈表传》

    太子孙登实在看不下去,自掏腰包给陈表家盖了房,总算避免了陈氏族人饥寒交迫的窘状。

    豢养5百兵马,已然如此痛苦;

    更高级别的授兵者,其财政压力也便可想而知。

    对授兵将领而言,不仅募兵的开销需要自费,就连兵器铠甲,也得自行解决。

    朱然“其所文采,惟施军器”、贺齐“兵甲器械,极为精好”,可知铠甲刀戟均是自制。

    (朱)然长不盈7尺(不到1米6),气候分明,内行脩絜,其所文采,惟施军器,馀皆质素。

    摘自《吴书之朱然传》

    (贺)齐性奢绮,尤好军事,兵甲器械极为精好,所乘船雕刻丹镂,青盖绛襜,干橹戈矛,葩瓜文画,弓弩矢箭,咸取上材。

    摘自《吴书之贺齐传》

    黄盖“善于养众”,甘宁“厚养健儿”,韩综“亲戚姑姊,悉嫁将吏”乃至“所幸婢妾,赐予亲近”,其实都是授兵制的必然结果。

    (甘)宁虽粗猛好杀,然开爽有计略,轻财敬士,能厚养健儿。

    摘自《吴书之甘宁传》

    (韩综)尽呼亲戚姑姊,悉以嫁将吏,所幸婢妾,皆赐与亲近。

    摘自韦曜《吴书》

    授兵的将领,为了维护自身地位,必须豢养兵甲;但豢养兵甲需要的财政开销,又仰仗于主君赐予的奉邑。

    从上述记载来看,孙权赐予的奉邑,其收入很明显不够将领的养兵开销。

    这就使江东1众将领长期维持在“吃不饱,饿不死”的尴尬局面中,也因此杜绝了地方藩镇化的隐患。

    所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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