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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遂皆称善。
“邺城百姓何辜?理应如此!”
同一时间…
邺城内城的城墙上。
审配眼见火势非但未减,反而愈发控制不住,而且救火者死伤惨重,忍不住长叹一声。
“明公,愚以为此火已不可救,某等不如筑墙以防火势蔓延至内城。”
袁绍的心仿佛在淌血。
万幸袁谭在青州平原国治所平原县,袁熙在幽州广阳郡治所蓟县,袁尚则老老实实窝在内城中央的大将军府。
就算袁绍这条老命不保,汝南老袁家至少还有后。
一念及此,一生经历过无数次大风大浪的袁绍,心情渐渐平定下来。
【作者题外话】:接着上一章继续为您说。
董昭骂荀彧泥古不化,称“曹公功德盖世,如果爵止侯位,食邑一县,未免尊崇未至”。
(董昭)书与荀彧曰:“今曹公遭海内倾覆,宗庙焚灭,躬擐甲胄,周旋征伐,栉风沐雨,且三十年,芟夷群凶……今徒与列将功臣,并侯一县,此岂天下所望哉!”--《献帝春秋》
侯爵以上,王爵以下,便是公爵。换言之,曹操最初的“魏公”,实际是对两汉爵位制度的一种妥协与试探。
公爵在两汉非常罕见,除了宗室在特殊情况下会被封赐公爵(主要集中在东汉初年),作为“异姓公爵”者,除了二王三恪,便只有王莽与曹操。
所谓“二王三恪”,是一种沿袭下来的古制,属于宾礼;即虚封前朝的宗室贵族,以宣告本朝的正统地位。
比如“山阳公”刘协属于魏朝的二王三恪,而“陈留王”曹奂属于晋朝的二王三恪。其本质是一种政治表演,因此这种异姓公爵,只是徒有虚名。
但是另外两位“异姓公爵”——西汉的“安汉公”王莽,东汉的“魏公”曹操,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帝国掘墓人了。
换言之,两汉的实权异姓公爵,与“加九锡、赞拜不名、剑履上殿”是一个含义,即篡位的前奏曲。
曹操的“魏公”,名为公爵,其实与诸侯王无异,“去天子一阶耳”。
夫王位,去天子一阶耳,其礼秩服御相乱也。--《傅子》
在建安十九年(214),即受封魏公(213)的翌年,曹操便胁迫汉帝改易制度,将魏公爵位,提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使之“位在诸侯王之上”。
(十九年)三月,天子使魏公位在诸侯王上,改授金玺,赤绂、远游冠。--《魏书武帝纪》
两年之后(216),曹操干脆把虚礼也免掉,堂而皇之地自封“魏王”,彻底撕下最后一片遮羞布,正式宣告要废汉自立。
(二十一年)夏五月,天子进(曹)公爵为魏王。--《魏书武帝纪》
但由于之后的一系列军事冲突与内政动乱,曹操为了维护内部稳定,没敢踏出最后一步。篡汉的任务,便交给了世子曹丕。
介绍完背景知识,接下来谈谈“魏公”与“增益魏郡”关系。
由于曹操的“魏公”位在诸侯王上,因此可以把它理解为汉朝的“王”。
按汉制,王国等同于郡,侯国等同于县。
换言之,魏公的封地,按制度应该是“一郡之地”,因此曹操才会在建安十七年(212),即受封魏公的前一年,大肆改易行政区划,拼命扩大魏郡的辖区。这实际是在为自己的藩国打基础。
讽刺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曹操并没有满足于“一郡之国”。
在建安十八年(213)春,即正式受封前夕,曹操临时恢复“九州”的古制。
(十八年)诏书并十四州,复为九州。--《魏书武帝纪》
这是一个很隐晦的书法。因为东汉有十三州,而并州、幽州、司隶等地,按照九州的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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