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末雄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七十八章 唤群臣议政,召各地强兵终(4/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意:融即瑾次子。“父兄”指代诸葛瑾与诸葛恪。

    但极端讽刺的是,“道德楷模”诸葛瑾,却有着令人迷惑的另1面。

    瑾妻死后,发誓“永不相负、终不再娶”。但虽不娶妻,却“纳妾如故”。为了掩人耳目,诸葛瑾还把妾生下的儿女遗弃或溺死,以此维持自己的“道德真君”形象。

    谨才略虽不及弟,而德行尤纯。妻死不改娶,有所爱妾,生子不举,其笃慎皆如此。--韦曜《吴书》

    这与“中宫空置,而临幸妃嫔”有何区别?瑾不过1介儒士,妻死续弦,理数之常,何必矫情做作?

    再者,妻死纳妾,甚至与妾生子,难道这些“儿子”是送子观音送来的?诸葛瑾在床笫之间与小妾们“翻云覆雨”时,心中几曾有过亡妻?

    最可憎者,妾室生子而瑾“不举”,令人发指。

    “不举”即遗弃或溺毙,现代汉语称为“杀婴”。

    皆瑾之子,何罪之有?

    诸葛瑾为了维护自己的“道德楷模”形象,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他“纳妾**”而又“生子不举”,对不起亡妻、对不起小妾、更对不起无辜惨死的幼子!

    虎毒尚且不食子,诸葛瑾简直禽兽不如!

    “扭曲的道德标准”使人性异化,桓灵2帝时的民谣,便清晰映射了诸葛瑾前后矛盾、表里不1的怪异行为:

    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唉!

    后世光绪年,怪事多之童谣,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