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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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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许都运帷幄,江夏谋千里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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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在控制将领募兵的环节上,东吴的审核制度是相当严格的。

    一言蔽之,孙权即便给某将领一万部曲额度,此人也极可能实际只有一两千部曲。

    即使存在“虚授”与“严控报备”的环节,随着时间的推移,东吴还是出现了许多将领势力膨胀、尾大不掉的情况。因此,孙权偶尔会动用雷霆手段,直接夺兵,即废黜授兵将领的宗族继承权。

    对待功高震主的将领,孙权会夺兵。当然,为了稳定局面,往往是在将领死后才夺兵。

    比如周瑜死后,其部曲没有被宗族子弟继承,而是被转授鲁肃;鲁肃死后,其部曲则被转授吕蒙。

    (孙权)拜(鲁)肃奋武校尉,代(周)瑜领兵。--《吴书鲁肃传》

    鲁肃卒,(吕)蒙西屯陆口,肃军人马万馀尽以属蒙。--《吴书吕蒙传》

    注意:周瑜死后,其侄周峻仅“领吏士千人”,数量远不及周瑜的授兵额度(兵二千)。

    周峻死后,其子周护复遭夺兵,见《周瑜传》。

    虽然周瑜与鲁肃死时,直系子弟幼弱,但旁系子弟尚在,完全可以效法孙贲代替孙坚领兵(侄代叔父)。

    (孙)坚薨,(孙)贲摄帅馀众。--《吴书孙贲传》

    比如凌统死时,二子幼弱,部曲也曾被转授他人;但凌烈与凌封成年后,则重新继承了亡父的部曲。两相对比,周瑜与鲁肃的子弟,并无此待遇,可知是被刻意夺兵。

    (骆统)出为建忠中郎将,领武射吏三千人。及凌统死,复领其兵。--《吴书骆统传》

    (孙权)追录(凌)统功,封(凌)烈亭侯,还其故兵。后(凌)烈有罪免,(凌)封复袭爵领兵。--《吴书凌统传》

    对待骄纵不法的将领,孙权也会夺兵。

    甘宁、潘璋二将,生前骄横放纵,屡次违抗节度,孙权出于爱才的缘故,未加追究。二人死后,孙权以甘宁、潘璋子弟犯法为由,夺其所领兵马。这种情况非止一例,可知是孙权的惯用伎俩。

    (甘)宁卒,权痛惜之。子(甘)瑰,以罪徙会稽,无几死。--《吴书甘宁传》

    (潘璋)数不奉法。监司举奏,(孙)权惜其功而辄原不问。嘉禾三年卒。子(潘)平,以无行徙会稽。--《吴书潘璋传》

    张昭作为文吏之首,也曾得到授兵。不过在孙权称帝后(229),张昭麾下的兵员遭到尽数褫夺。

    (孙)权既称尊号,(张)昭以老病,上还官位及所统领。--《吴书张昭传》

    故主未死而遭夺兵,并不多见,张昭属于特例。

    此事可能与彼时张昭失宠的历史背景有关。仅作猜测。

    接着上一章,继续为您说。

    陈寿修史,比较喜好春秋笔法,微言大义。这一点是史家共识,固无足论。

    实际陈寿的“炼字”功力相当深厚,他对动词的运用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水平。

    比如描述“不以道终”的重要人物,陈寿绝对不会用常见的“崩”、“薨”,他一般会用“卒”来隐喻传主的非正常死亡。

    比如魏帝曹髦、曹丕甄夫人、曹叡毛皇后、吴丞相陆逊等人,均是以“卒”字收场。事实上,上述人物确实都是死于非命。

    五月己丑,高贵乡公卒,年二十。--《魏书高贵乡公纪》

    丁卯,夫人甄氏卒。--《魏书文帝纪》

    庚辰,皇后毛氏卒。--《魏书明帝纪》

    八年春二月,丞相陆逊卒。--《吴书吴主传》

    注意:“卒”也可以用于描述正常死亡。

    但皇帝之死用“崩”,皇后、丞相之死用“薨”是修史常例,不应违背。

    由此可知陈寿是刻意为之。

    因此,陈寿用“纳”来记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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