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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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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姑臧分利益,万骑定河西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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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的血汗钱,小姐姐们的血泪钱!

    但有过路ji女(小姐姐们)、客商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水浒传第二十八回》

    施恩这样一个流氓,与蒋忠完全是黑吃黑。

    武松醉打蒋门神,实际是帮亲不帮理,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是其磊落生涯中为数不多的污点之一。

    典韦同理。

    襄邑刘氏出钱雇典韦杀人,还是杀卸任朝廷命官(退休富春县长)。与武松醉打蒋门神何异之有?史书中可从未说受害者李永是坏蛋,更没说雇主刘氏是好人。

    最理想的情况,就是买凶者刘氏与被刺者李永都是恶霸;最坏的情况,就是典韦收了黑道的血钱,杀了一个退休的好官。

    陈寿著史,只录史实,不涉立场。

    李永之操守,已无可考证。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典韦的行为,却引出一条重要线索。

    即:

    东汉末期,“官方秩序”和“地方秩序”的双重失灵。

    雇凶杀人、花钱买命,自古及今数见不鲜。

    但在皇权宗法专制社会下,尤其是两汉士族政治初具雏形的环境下…

    刺杀一个兼具“卸任帝国官员”和“地方强宗”双重身份的目标,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是有灭族风险的。

    典韦什么态度?

    板车里装着长刀撩戟,上面载着肉鸡和美酒,如同没事儿人一般闯进李府将其灭门(并杀其妻),之后大摇大摆,徒步离去。

    这说什么?

    说明典韦胆大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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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

    这说明李永的“官方身份”(故富春长)和“地方身份”(州郡豪强),在典韦这种草芥小民眼中,毫无震慑力。

    杀就杀了,又能如何?

    东汉末年,“帝国官员”名号和“地方强宗”光环,已经连典韦这种底层草根儿都镇不住了。

    百姓对朝廷的态度,可以参考明末流民大起义。

    是时四海鼎沸;李闯振臂,九州幅裂!

    天启七年(1627),澄县知县【张斗耀】催逼粮饷,良民多死。

    饥民【王二】,率一众百姓上山,以墨黥面,借此壮胆。

    高呼口号后,饥民破县城,杀张知县,掀开明末农民战争的伟大篇章。

    杀个知县,又是上山,又是拿墨水涂脸,又是聚众喊口号壮胆,最后才鼓足勇气踏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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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不说这知县还是个害民的赃官,明末百姓有充分的行凶理由。

    畏惧官僚、畏惧权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这才是帝国底层百姓的真实思维和普遍心态。

    像典韦这种,喝着大酒唱着歌,若无其事闯入私邸、对毫无恩怨的帝国官僚和地方豪强、进行杀人灭门的行为…

    云某只能想到一种解释:

    帝国秩序与地方秩序的双重崩溃。

    我们来看“秩序破坏者”典韦的结局。

    典韦壮年时结束了自己的剑客生涯。

    其人参军投奔张杨。

    因力大威猛,能单手擎托军旗,典韦得到张杨提拔,后投奔夏侯惇,效忠曹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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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安二年(197)宛城之战,典韦力战身死,雄豪壮烈。

    韦双挟两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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