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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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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善恶终有报,天道何昭彰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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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敢杖死,可谓凶残至极。

    如果从现实角度出发,大官匪因为名声与地位问题,不太方便亲自下场,类似石崇那种“不治行检”的二混子,毕竟少见。

    但小官匪则不同,他们人微言轻,无所顾忌,官方身份对他们的束缚本就不大,大不了继续落草就是了。

    塔读@
    比如刘关张就经历过“由匪入官,再由官入匪”的身份转化。

    更需要注意的是,这群小官匪们,入仕的手段大多是通过“军功”,实际他们在做官之前,便多是豪强武装出身,与盗贼无异。

    因此这些人做了官,就跟“李逵下山”一样,虽然身份变了,但强盗思维依然存在,稍有不慎,便会撕下面具,凶形毕露。

    至于斯从、公沙卢、高密孙氏之类的“流氓县吏”,因为本就是当地土豪,树大根深,更是将“地头蛇色彩”发挥到了极致。像斯从这种恶霸县吏,敢公开纠结打手与县长贺齐火并,已经有了梁山的味道。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满宠收治曹洪宾客时,替曹洪撑腰者,竟是曹操。

    可见“官匪行径”屡禁不止,其背后曲折,确实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一言蔽之,三国乱世,官匪一家。

    曹、孙、刘三人,大哥别说二哥,屁股都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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