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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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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善恶终有报,天道何昭彰中(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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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些“侠女干”未必一定是官吏,但以官吏身份从事女干侠活动的案例,多不胜数。

    先来看小型官匪:

    汉末三国有许多级别不高的官吏,都从事“轻侠为女干”的强盗活动。

    这群官匪,论官职不过县令、县丞;

    论吏职也不过苍头小吏,可能更类似“厕中秉烛”的厮奴。

    但他们无一例外,都利用手中职权,大肆从事强盗活动。

    这在《三国志》中数见不鲜,频繁出现。

    略举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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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氏是吴郡钱塘的侨人,这种家庭按理在当地应该无甚势力,却依然公开鄙视孙坚,还骂其“轻狡”。

    前文提及,“轻狡”即强盗行径的代名词。

    比如在并州五原从事“剑客活动”的吕布,就因“轻狡”被王允鄙视。而在扬州巢湖聚众寇暴的山贼郑宝,也被淮南刘晔称作“轻侠彪悍,钞略为利”。

    扬士多轻侠狡桀,有郑宝、张多、许乾之属……(刘)晔曰:“(郑)宝无法制,其众素以钞略为利。”--《魏书刘晔传》

    可见“轻狡”实际就是强盗的另一种说法。

    按照孙坚十八岁步入仕途的记载,他向吴氏求婚无疑是在出仕之后。

    也可见他在县丞任内,到底是在做些什么。

    实际这种聚众寇暴、掠夺商队人户的行径,孙坚可谓“一以贯之”。

    甚至做到长沙太守(二千石)之后,孙坚还屡屡违抗朝廷节度,跨州郡进行军事活动,借“剿贼”的名目,多次将自己的魔爪伸到临近的零陵、桂阳两郡。

    此举导致当地郡守闻风色变,禁之不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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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孙坚则自诩“我是文盲,唯有以征伐为功。越界攻讨,就算获罪于朝廷,我也问心无愧”。

    (孙)坚答曰:“太守(指自己)无文德,以征伐为功,越界攻讨,以全异国。以此获罪,何愧海内乎?”--《吴录》

    而实际情况,是孙坚经常借着“越界征讨”的名目,残害地方长官,比如荆州刺史王叡、南阳太守张咨,就是被孙坚邀杀。

    可见孙坚这种“亦官亦匪”的行径,一如既往。

    他在三县县丞任上,大肆抄掠,搞得淮泗地区风声鹤唳,连远在扬州吴郡钱塘的侨人吴氏,竟然都知道孙坚的恶名。

    以是故,孙坚死后,都不敢葬于富春,而是葬于丹徒。

    再来看黑…道大哥刘备:

    刘备在中平年间,曾参与镇压黄巾(184)与讨伐张纯(187)的行动,并因功受封安喜县尉。安喜县在冀州中山国,“县尉”就是军事佐官,与孙坚的“县丞”平级。

    时张纯反叛,青州被诏,遣从事将兵讨纯。过平原,子平荐(刘)备于从事,遂与相随,遇贼于野……后以军功,为中山安喜尉。--《典略》

    刘备发迹之前,在老家涿县,长期从事组织非法武装的活动,窝女干聚众,乃至“豪杰多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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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人麾下头号大将便是河东暴徒关羽,其团伙规模颇大,甚至吸引到中山国马商的重金资助。

    (刘备)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蜀书先主传》

    实际刘备参与镇压张纯(原中山国相),也无疑是受到了中山商人的邀请。

    按战马为军事物资,马商与后世的盐枭一样,都是游走在黑白两道的势力。

    刘备在安喜县尉任上,遭到督邮裁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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