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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当天,我让案犯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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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重回现场,寻找牙齿主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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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暂的沉默之后,黎旭开口说道:“我们有必要再去现场重新勘查一遍。”

    随即,6个人收拾工具,发动汽车,再次赶往犯罪现场。

    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开车赶到了案发第一现场—永明花园4栋5楼1号。

    在来的路上,周江队长已经联系了辖区派出所,让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带着钥匙过来把门打开。

    站在4栋5楼1号的门口,可以看到客厅防盗门上还贴着封条。

    就在6人刚刚到达楼道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也赶了过来,他从裤包里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在打开门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烧焦味扑鼻而来的。

    黎旭、余蔓、李法医等6地从现场勘察箱里拿出防护设备,包括手套、鞋套、头套、口罩。

    黎旭穿好防护设备之后,拿着强光电筒首先进入室内。

    此刻的室内,放眼望去已经是一片狼藉,到处都是黑漆漆的火烧痕迹,只是在局部还能残存着家具或者装饰品的原来形状。

    地面上还有一些积水,应该是消防进行灭火的过程中留下。

    周江则跟在黎旭的旁边。

    黎旭问道:“周大哥,请问尸体是在哪一个房间发现的?”

    周江回答:“尸体是在主卧中发现。”

    黎旭拿着强光电筒,从玄关处进入,经过客厅、卫生间,直达主卧中。

    主卧焚烧的程度更加严重,墙体都已经烧焦、碳化,墙皮脱落,卧室的木质门也已经烧掉了大部分,在卧室的地面上,零零乱乱的散落着很多燃烧过的物品。

    由于黎旭是第一次进入案发现场,他拿着强光手电筒,仔细对眼前的现场进行勘查。

    这个卧室内,所有的物品基本上都已经燃烧殆尽。

    如果是按照以往的现场勘查模式,那么眼前的这个现场显然已经失去了勘查的价值。

    毕竟脱离了痕迹物证的分析,说的话不是推断,而是猜测。

    比如说,我们在分析现场的打斗痕迹,我们需要根据现场物品的凌乱程度,有没有物品的倾倒、碎裂来分析。

    比如说,我们分析进入现场人员数量,我们需要根据足迹的数量、种类来分析人员,甚至我们需要根据物品上留下的指纹进行分析。

    但是,看到眼前的室内一片灰烬,这一切都无从谈起,准确的说是已经失去了分析的基础。这是他重生以来,第1次遇到毁损如此严重的现场。

    眼前唯一可以利用的就是尸体。

    刚才在法医尸体检验中心,已经明确发现尸体的死亡原因是卡压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而且,死者在死亡之前,头部还受到过菜刀砍击。

    不过,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找到这个牙齿的主人。这也是黎旭坚持要来现场进行勘查最主要的目的。

    之所以黎旭会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因为牙齿折断的痕迹太过于新鲜。

    既然牙齿能够粘附在死者的身上,而死者又是在床上被发现,那么充分说明,当时牙齿掉落的部位就一定只在床上。

    而现在放眼望去,主卧的床上除了一些棉絮,以及烧焦的痕迹,并没有看到除死者之外尸体,甚至连人体组织都没有发现。

    李法医也拿着电筒走过来,站在黎旭的旁边,看到主卧内烧焦碳化的痕迹,他摇了摇头说道:“黎旭兄弟,你觉得这个牙齿有没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毕竟在搏斗的过程中,凶手很可能会受伤,牙齿折断。”

    黎旭轻轻地点了点头,他说道:“李法医,你说的这种可能确实存在,毕竟双方在进行搏斗的时候,都有可能受伤。而且牙齿位于面部,在拳击打击的过程中,确实是一个非常容易受伤的部位。

    随即,黎旭的话锋一转,他说道:“不过,凶手拿的是菜刀,如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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