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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执子手,共白头(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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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

    一个偶然,她在街上见到一个行乞的孩子,追在有钱人的后面。

    抓人家的衣角被甩开,险些被一旁的车子轧了。

    她扑过去把孩子从地上拽起来,七八岁的男孩有双明亮的眼睛。她愣住了,想起她与魏崇风的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回眸的瞬间。

    她骤然落了泪。

    她养了那个孩子,用魏崇风留给她的那支笔教孩子读书,写字。

    她便这样守着,守着,漂泊着,漂泊着。过了一辈子。

    她生怕有一日魂断九泉,却找不到她的爱人,她的孩子终于帮她寻到了魏崇风的墓碑所在地。

    如今钟毓秀九十四岁,抱着她与丈夫的合照,决定回去见婆婆。婆婆至死都在等自己的儿子回来,离世也是埋在故土。

    旧房子拆了一些,也翻新了一些,可那条弯弯曲曲、布满青苔的石板路还在。

    那年她听到魏崇风的死讯,在这条路上哭得死去活来。

    老房子虽然已经不在,但那棵她亲手栽下的树竟没有被砍掉,已经高高跃出了围墙。

    “娘啊,我找到崇风了,你看啊。”

    她颤颤巍巍地举起手上的照片,小声地说。如今的她,已经比婆婆去世时还要老很多。

    她举着照片,站在那棵树下,让孩子给她拍了张彩色的照片。

    “要是有一天我走了,把这张照片给我带上,我要拿去给他看。”

    1937年6月。他很喜欢教我读书,看我抄写。他问我,喜欢哪篇文章。

    突然这么问,我也想不到,也不知怎的,一句话突然从脑海里跳出来。

    我对他说:我读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每每我感慨岁月与情长,尤其是最后一句,读来潸然。

    钟毓秀自言自语,像是当年回答魏崇风一般,炫耀似的背。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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