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潜伏在黎明前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四章 目击证人(3/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不同者,今概改正,名曰致公堂,以昭划一”;第二:“本堂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本堂以协力助成祖国同志施行宗旨为目的”;第三:“凡国人所立各会党,其宗旨与本堂相同者,本堂当认作益友,互相提携;其守旨相反者,本堂当视为公敌,不得附和”;第四:“凡各埠堂友须一律注册报名于大埠总堂,方能享受总堂之一切权利”。

    孙中山先生革命思想的导入,使致公堂组织得到了较好的整顿与改造,民主革命十六字政纲的确立,使致公堂由一个封建帮会改变成了一个具有民主主义革命性质的进步组织,有了历史性的进步,开始走上了民主革命的道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