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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王大花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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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插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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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诺基亚手机是我老妈在我刚上高中时买的,对我而言意义特殊,不是能单纯以生活常用品这个概念定义的。

    毕竟现在的科技产品更新换代那么快,过不了多久,有条件的人就会换掉身边任何过时的玩意儿,没条件的呢,存下钱后,尽量在保持自己生活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基本也会随大流的替换起所谓的潮流最新款。

    两者我都不属于,但我宁愿落后于世界,也舍不得忘记手机承载的意义。每时每刻,把它随身携带在身边,仿佛就像那个人在我身边般,安心之中又让我充满力量。

    我听对方如此评价自己,只觉他大概是个心细如尘的人,我不由笑道:“说明你内心柔软细腻,认真纪念着过去的自己,不是吗?”

    他不作声,对于我的话不置可否。我隐隐约约感觉到,他似乎在凝视着我,仿佛想透过我,来看另一个人,可惜这个黑衣帅哥戴着墨镜,我也猜不透他眼里的情绪。

    我把肉馅包在牛皮纸里,捆起一个双十字结,放在电子称上看重量,最后装进塑料口袋里递给他:“一共十二块,您有零钱么?”

    他先用手巾包住提手,皱眉看着口袋,轻飘飘地呢喃一句“可惜....”

    后面的话我没听清楚,很快,他毫不迟疑的朗声道:“今天出门没带零钱,不用找了。”

    我正在毛巾上揩去手上的油脂,抬眼,一张红钞呈在面前,修剪干净且骨节分明的手在这一片红色中更显白皙,这抹白,晃得我不禁分起心来。

    与我那沾满世俗味的手相比,虽然天差地别,也不会让我觉得相形见绌,相反,我注意到他那手上的薄茧,不像是因为运动和体力活形成的。

    如果我是个花痴,就直光盯着人家的脸瞧,根本不会在意这些细节,但或许是我多想了,如此风度翩翩的人,不太是做那行当的人,我敛了敛脸上神色,压住心里生出的异样感,接过了钞票,放在兜里。

    他把手伸回去,莫名的说了一句话,又像是对他自己说:“年纪轻轻就能独当一面到现在.....想必你是个好姑娘。”

    闻此言,我不知道他怎么得出这个结论,也不知怎么接话,千言万语在嘴里只能憋出这一句:“谢谢,欢迎下次再来。”我面上有多么淡定,心里有多么纠结,末了,还扬起职业假笑向他道别。

    他轻笑了一声,回复我:“一定会见面的。”便漫步离去,我深吸一口气,鼻间留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我形容不来那种味道,但对于刚才的人而言,应该是极为相配的。

    我忽然想起,那天在老家挖出的首饰盒,味道和这差不了多少....但这世上碰巧的事很多,有时候,我那鼻子都能把花露水的味道闻成香水,我拍拍脑袋,暗想自己估计是看数学书看得头昏脑涨了。

    无巧不成书,我拾起案桌上遗留的名片,前后翻着看,应该是刚刚那个人放下的,是不小心?我看上面的字,在心里念了出来:北京瑞恩一罗恰德拍卖有限公司....解雨臣...董事长?

    好家伙,果然不一般,一个公司董事长出现在我的猪肉铺前“微服私访”、亲自买肉,我第一反应是,如果我捞到这个大客户,抱住大腿,是不是就能不愁吃喝,走上人生巅峰了?

    先不论别人相貌怎么样,我这个人,对于金钱的态度是绝对友好的,虽然说起来很庸俗,但我也绝对不是单纯的拜金,人在机遇面前,难免会向现实低头嘛。我特稀罕地把名片收起,所有的思绪顿时全抛到了九霄云外,脑袋就想着,管他到底做什么的,只要是我的金主,我都来者不拒。

    唯一值得推敲的点就是,我不知道他何时会再来。.五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菜市场大门口,解雨臣打开车门,坐进后排,拿掉墨镜,吩咐私人司机往他时常造访的南锣鼓巷咖啡馆驶去,那里还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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