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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为什么要扰人清梦?!”常云乐指着自己鼻子,都忘记了该先从文翊身上离开了。
天知道她睡了一觉被热醒后发现腰上竟然有一条长手臂时有多震惊,颈脖处还有温热的呼吸喷洒,那一刻她没有立即杀人都已经算手下留情了。
当然,其实刚刚清醒的她根本还没想到杀人灭口去,震惊后只是转头看清了身后这人的脸庞。离得近了看文翊白皙的俊脸还是很嫩很滑,就是颌下有零碎的胡渣染成青黑色也丝毫没影响到他整张脸的美感。
只可惜,美感这东西对常云乐来说远远没有吃食重要。等脑袋渐渐清醒时,她才终于想起她是个女的,女的,女的!而文翊是个男的,虽然弱了点,但零件绝对是男人!(可怜的文翊,哪怕三番四次拯救常云乐于危难之中,在常云乐的心目中他也没强过。)
反应过来男女之别的常云乐第一个动作就是将文翊给推到床底下去,可文翊反应比她想象的要快,拉着她两人一起坠到了床/下。
现在还被文翊指责扰人清梦,顿时就怒了,“你可是男的诶!”
“对啊,我是男的啊!阿乐如此激动作甚?若现下我是女子,你可就同我有了肌肤之亲,阿乐可别忘了请媒人来提亲呀。”文翊轻咳了一声,憋着笑一副委屈的模样。
也对啊!常云乐后知后觉,自己现在可是“常云欢”常衙役,这么大惊小怪的万一让人给看出女儿身来怎么办?难道逼着文翊请媒人去家里?不把爹娘吓死才怪。
这样一想,常云乐觉得自己好像是有些反应过度了,傻笑着挣脱被握着的手撑着两侧坐了起来,“呵呵,我只是觉得奇怪,明明是我的房间我的床,醒来怎么见着你了。”
文翊觉得,常云乐真不愧他送称号“傻姑娘”。像现在,她竟然就坐在他腰腹间没了下一步动作,大清早的真是个甜蜜的折磨。让文翊现在把常云乐给掀开他又舍不得,但是傻姑娘再往后挪一点可就大火燎原了。文翊僵着脸握着常云乐的腰不让她继续动,重重喘了声,声音又沙哑了几分,道:
“彭门寨房间不多,许多都是好几人挤一间屋子。这间是我的屋子,只是昨日我本想等审问完游三和盛凌风两人回来后和你谈谈的,不曾想回来得太晚你已经歇下,看你睡得那么熟,我便没让清风叫醒你,都是男人,又是非常时期,睡一张床有什么大不了的……呃——”
最后那声,是混合着兴奋、疼痛的纠结轻哼!因为常云乐不习惯腰上的触感,使劲扭了扭身子,一不小心就碰触到了文翊清晨生机勃勃的某处,那力道,差点碰断。
还好,常云乐被吓得兔子似的跳了起来,文翊也趁机侧过身子默念佛经以平息汹涌的情/潮。严格说来,文翊称得上是个清心寡欲的人,从十四岁起他便从书中知晓男女之事,只是一直反感父母对“长子嫡孙”名头的渴望,他向来克制自己,慢慢的也便没了最初的躁动。只是没想到碰到常云乐后先是心里暖了,现下连身体都克制不住热情得紧。
“你……你睡觉还带着什么?”跳起来的常云乐发现文翊姿势很奇怪,好奇地靠近想查看下是不是文翊藏了什么。
“没带什么。”文翊冷汗涔涔,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给常云乐解释,连忙转移话题,“只是昨晚吃得有些少现在饿了,阿乐能去院子厨房看看早膳好了吗?”
说到吃,常云乐的注意力立马被转移。以最快的速度穿好外衫,整理下头发就狂奔出门了,留下文翊又待了半刻钟,跑去昨晚的洗脸水处洗了把冷水脸,这才神清目明精神抖擞。
早膳后,文翊神色一肃开始分派工作。
由王博文带领一百士兵护送盛凌风通过伏牛山山脉去往目前两军对垒的前线,速度快的话一日能到,最多两日便能知晓朱紫局势是否能被他控制。
明风和朗风负责打探白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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