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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靖女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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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妇女之诉:败诉(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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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了几秒钟不见夫子回应,林仲春继续说道:“我真的不能提前知道小组的名单吗?今天知道与后日知道有什么区别呢?我只是想提前得到这个身份。夫子就不能通融一次吗?”

    “你是我第一分院的学生,自然也明白有时候规矩大于一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华庭书院也有华庭书院的规矩。”沉夫子道,“我看你如此匆忙,当前局势应当是倾向于旁人。第一次输了不要紧,还有机会的。”

    大靖朝有三告三审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百姓可凭借击鼓告官,前三次可以手里,超过三次,就需要要确切的证据或是证人方可告官,若没有,则不予受理。

    此项规定,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百姓无事告官的不必要性,提高了官府的行政效率和为百姓服务的积极性。

    毕竟谁也不想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反复调查,还是调查n次还是一样结果的小事。

    需要告官的,自然会珍惜三告三审的机会。

    不需要的,想必连官府门口都懒得来。

    夫子的话倒是提醒了林仲春,是啊,还有机会。

    她点了点头,朝夫子道了一句谢谢,便有火急火燎的离开了。

    她要看后续,并且与董英母女商量对策。

    沉夫子看着林仲春又风风火火的走了,无奈的笑了笑,说到底也还是个小孩而已。

    公堂上,县令听完张三的证词,又询问了他几个与案件相关的问题。

    目前来说,董英母女的辩驳很苍白无力。

    相比于有证人作证,还没有指向性的证据可以证明孟熙宝的所作所为的事实,答案也有了明显的倾向性。

    “啪——”

    “董英、张如意,汝等可有辩驳之词?”

    董英手心冒汗,她想不到了,现在的她心突突的跳。

    “大……大人……”董英全身都在发抖,“民女还要告孟熙宝对民女行不轨之事!”

    县令面色不显,实则吃惊无比。

    孟熙宝还真是个毒瘤一般的存在啊!

    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受理孟熙宝被状告的案子,但孟府把事情做的滴水不漏,截止到此刻还没人成功过。

    “一案一告,需另行来诉。”

    自西周起民事案件的诉状书称作傅别,刑事案件诉状书则为“剂”。

    现如今涉及董英为死者状告孟熙宝,是以递交剂书。

    虽然孟熙宝对她还有冒犯的行为,亦然属于刑事案件,然里头的诉请不一样,案件事实也不一样,除了被告是孟熙宝一样外,便没有相同的地方。

    县令继续道:“董英,可还有其他证据,或者是辩词可以证明或是辩驳孟熙宝?”

    “回大人,民女没有什么说的了。”说话间,董英泪流满面。

    果然,告官也是没有用的吗?

    她不仅没有为父亲报仇,还揭开了自己被冒犯的事实。….

    真没用!

    董英内心受挫,身子抖得厉害,就像是忽然间掉入了深不见底的黑暗深渊,望不见上方的天,除了自己,便是冰冷的外界。

    如意姨看出女儿的害怕,伸手将她揽入怀中:“大人,孟熙宝所作所为天理不容,这糖葫芦小贩定然是被他威胁恐吓过,还望大人能彻查……”

    如意姨话还没有说完,小贩顿时就爬上前,拔高音量盖过了如意姨的声音。

    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大人,草民所言句句属实,没有被威胁!”

    孟熙宝十分满意,“大人,案件事实已然查清,尽快结案吧,不要耽误了大人您的宝贵时间。”

    外边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也三三两两离开回家吃饭去了,大中午的,饿死了快。

    县令略有无奈,可情况确实同孟熙宝说的,案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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