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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当时,这家人正在吃午饭。
地板是青砖铺的,地面防水做得极好,到这会了,地面上还积着一层黑红色的血水,脚都踏不进去。
那只吃人肉的大狼狗,已经被后面赶来的宪兵射杀了。在它的周围,是散乱的肉块和白森森的骨头,以及被狗拖得到处都是的内脏。
一抬头,餐厅通往后院的门梁上,还悬挂着大小不一人头----
“哇!”
刘志没忍住,一阵恶心就吐了出来。感觉自己失态了,他转身就往门外冲。
曹顺还好。
他是学医的,血淋淋的场面见多了,死人活人的都见过,尽管也感觉恶心,但强忍着也基本没有太大反应。
小泉山夫看着刘志的狼狈相,拍了拍面色冷峻的曹顺,说道:“曹桑,这个案子,我看还得指望你了。”
“现场保护得不错,应该能够找到一些线索。”应付了一下小泉山夫之后,曹顺蹲下身子,看了看狼狗的尸体,颇有点遗憾的说道,“这狗被杀了,实在太可惜了。如果这狗还活着,说不定它知道是谁杀了它的主人。”
“你的意思是,这一起熟人作案?”
小泉山夫反应十分敏锐,感到了曹顺话里藏着话,马上问道。
这时候,他的心情聚然好了不少。
不管怎么说,刘志和曹顺两人在现场的表现,包括曹顺推理,都证明了,这两人虽然都是自己的部下,但手心手背还真不是都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