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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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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归乡路远 内地思安 056章 幽州无战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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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成功的。地点可以选在燕国宗庙里,告祭过召公,当面与燕嗣君盟约。毕竟燕国后续势必遭受秦国的入侵,燕-代结盟起码能为燕国守卫西界,不至于遭受秦军自代郡-上谷郡-燕上都方向的迂回包围,那些发生的冲突,又皆非自己所蓄意挑起,焉知不是召公在假借自己的手惩治燕国中的蠹虫?

    燕国的反间渗透一事,做得歪打误撞,使团栽了,罪有应得,就这样过去吧。太平日子过久了,是官吏都想赚些‘外快",马无夜草不肥,倒霉,大家赶在一块,不出事才奇怪。这样看来,燕国也是到了该找些武力宣泄出口释放国内矛盾了,不然官吏越来越多,贪欲又无度,燕国的百姓终归供养不起,被各方面压力集在狱中,怎么看都不像话。

    那……眼光能不能放得再长远一些?国家是有形的,但并不全然是有形的;牢房也是有形的,看上去全然是有形的,但实际上并不然,最起码的一处,这里的规则与社会中部分底层民众生活准则相通,当他们沾染着外界的潜规则进来时,便不是有形的。思维与人际关系还有社会团体内部的协作方式,这些都不是有形的可见的;再比如当前自身灵-肉分离的状态,对别人而言,并不可见,只是自己能感知到罢了。

    虽然将半地下的牢房与地上的国联系起来类比,确实不妥,就实体有形的面积大小而言,狱里的牢房相对规整一致而不可变动;国却不同,疆界时常于彼此间盈缩。可放大时间线,狱的修缮与国界的变动频率在历史上的多数时间内都一样处在低水平,再争论其中差别并不太大意义;犯人呢?留存与入驻、离去和国民户籍变动相比,可算得上频率不低的事,差别有但分析的价值并不因此受损。谁来决定牢房中的囚犯们的饮食供应、意外死亡与内部秩序呢?明面上是狱吏,有时也会是狱卒,但法定来讲是国法为前提,还有国王‘言出法随"相增减为补充,后续执行律令的是官员、法吏和官军士卒,他们在细节上有很大的自主决策权力。私下里,每间牢房里的饮食供应、意外死亡与内部秩序,决定权限在每间牢房的狱霸,这一点明面上的权力保有者们是默许其存在的,毕竟不可能为每间牢房都在内部配置一名狱卒充当其监视者,首先卫生条件上不现实,即使配置当值者也会借故溜出;其次权力的授予是自下而上的,这些犯人相当一部分不存在被冤枉的情况,所以在其违背社会层面生活秩序的既定事实下,会对再度强加来的狱卒有何等人生威胁,后果不可预料,犯罪行为的激***彩不容忽视;再三要注意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在刻意避开与执法者工作行为方式相重叠的部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远大于不同物种间的差异,当‘两个对立的物种"处在同一环境中而要求一方臣服于另一方时,不发生暴力冲突是不可能的,吃亏者未必会是受指派来的狱卒,很可能会是局部人力处于有利数量的囚犯,这样反而致使本来不该出现生命威胁的某些囚犯意外死于狱中骚乱/***,成为相当数量高级执法者不愿见到的‘意外"事件。基于种种原因,只是需要那些不守‘规则"的法外不良民众呆在一间小小的格子里,等待后续审判,被发送到具体的体力劳动场地进行劳作,便于人力资源上的‘充分利用"。如果发生后果恶劣的事情,很快便会有狱吏过来维护狱内秩序,打开牢门挨个鞭打、锤击也是可以的,事情大致处在可控范围中。更何况惯犯的存在与精心安排的多来源犯人混居情况的存在,使得相对于犯人数量颇为狭小的囹圄也能被合理周转开来,尽量容纳下越来越细密的法网渔获——针对代国使团的安排也是如此,只不过脱手了那么一小下而已。

    不和谐的插曲嘛,在哪里都会出现的,这里也不例外。流亡公卿的江湖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这件事所有人心中都有数。

    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赵从简继续思索着。

    那不同牢房之间的观望与‘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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