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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我送你的!
可以。
翎钧的许诺,早已超过顾落尘预期。
若当真能如翎钧所言,他放出去的这笔借贷,也算收益颇丰。
这个人,我带走。
摄天门的规矩,不能坏。
转头,睨了一眼趴在地上,已经没了半条命的胖子,顾落尘不紧不慢的伸出了左手,银子,你付,还是女人付?
这世上,哪有男人尚在,却让自己女人花钱的道理?
自然是我付。
虽心中认定,顾落尘不会对柳轻心有不轨之心,翎钧还是毫不客气的,跟他宣誓***。
这胖子,肉多膘厚,该是极好的饵食。
留下右手,风干了还我,其他的,都归你处置。
这胖子,是用右手打了他家娘子。
把右手砍了,风干后摆放到前堂里,该是个不错摆设。
待他与柳轻心成亲,家里有了女主人,自然要新进些下人。
所有新进家的下人,都该让他们每日清晨,看一遍这摆设,再去做事,以儆效尤。
十日后,自己来取。
自翎钧手里接过银票,顾落尘便吹了个口哨,召来了一个手下,示意他把人带走。
常客,多送你个手腕。
许是做惯了杀人生意。
说这话时,顾落尘竟像是个屠夫,在跟翎钧告诉买猪脚,送肘子般自然。
干货,畏水怕潮,货出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