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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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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国法军规(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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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过她,若有必要,可表明立场,以支持翎钧。

    她认为,现在,已然是姜老将军所说的,必要之时。

    伤她的人,宰了么?

    听柳轻心晕倒,翎钧本能的拧紧了眉头。

    柳轻心做事,向来很有分寸,所以,在他想来,此时的她,该只是在假装,给自己以借口,而不是真的晕过去了。

    顾落尘

    罢了,堂堂摄天门门主,他家儿子的干爹,总不至于是个趁人之危的货色,有他照料他家女人,他应可以放心的一展拳脚才是。

    本打算绑了,交三爷处置,奈何李家少爷蛮不讲理,非要将其带回大营,以军***处。

    姜嫂是个聪明人。

    而聪明人,向来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说辞,将他们不喜的人,逼上绝路。

    哦?

    李家少爷,竟是这么不通情理的人么?

    顺着姜嫂的所指看去,便瞧见了被立夏放倒在地的矮胖子。

    此时,矮胖子已因过度惊恐,而便溺失禁,身上的棉衣,业已被他的便溺之物,浸湿大半。

    立夏。

    像隆庆皇帝一样,翎钧,有很严重的洁癖。

    矮胖子的恶心模样,让他本能的挪开一步,与其保持了更远的距离。

    你也是在军中待过的。

    给我讲讲,按照军规,打了皇子正妃的人,该以何罪论处,包庇者,该治以何罪!

    听翎钧跟自己问询,立夏忙跳下马背,快步走到了他的身边,双手抱拳,向他行了一礼。

    回三爷话,大明律,国法,重于军规。

    依国法,此人,藐视皇权,以下犯上,当处碎骨凌迟之刑。

    包庇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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