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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将霍平之和霍明峰家的事情说了出来。
得知他们现在几乎是被霍平之追杀的情况,素来斯文好脾气的司少君都沉了脸色,双手捏的发白,“好一个霍平之,原来霍明峰是他儿子,父亲,幸好之前我们听妹妹的话,任由她毁了和霍明峰的联姻,要不然现在她嫁去霍家,还不知道霍平之会对她做什么事情!”
霍明峰和霍平之关系不好,原本赵银玉才是他的原配,可却被他抛弃,现在霍明峰就算被霍平之认回霍家,那也是私生子。
更何况霍平之在京城虽然买了霍家宅院,但他实际上却是a国菲尼斯公爵家的赘婿。
这样的身世,要是他妹妹司少雪真的嫁过去,岂不是要被菲尼斯家针对死?
司老爷子也是听得一脸后怕,暗暗庆幸他女儿当时和他作对,真没嫁出去,要不然他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
因为他知道霍平之是做什么生意的,想从他手里要人,恐怕没那么容易。
两家的婚约,本来也是司振庭当年经商遭遇滑铁卢时,被霍平之拉了一把,和霍平之定下来的。
说到这里,司少君忽然看向司振庭,“对了,爸,你知不知道霍平之为什么一定要把霍明峰带走?”
他是见过霍明峰的,知道这个人一身正派,言行举止也和霍平之完全不同。
按理说,一个很多年没联系过的儿子,一个被抛弃的儿子,父子间也没什么感情,霍平之不可能突然间就为了找回他,花这么大力气才对。
司振庭略微迟疑,缓缓道来:“我倒是听说过,是a国菲尼斯家的主人,三代公爵,也就是霍平之的岳父,似乎有罕见的血液病,需要换血,换脊髓。”
“他两年前曾放出过话,如果谁能找来医治他的人,给他换血,换脊髓,让他活下来,他就把菲尼斯家的财产给谁。”
“因为菲尼斯家不仅仅在a国黑道上混得很好,甚至在国际上也是有一定地位的,而且他又是a国最大军火贩子的头头,这话一放出来,就有不少人为了继承他的遗产,按照他说的去做,为他找人,治疗他罕见的血液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