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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胡青青一样,我根本就不认识,我也没去过现场,12月31号我人在哈市,31号下午自驾从哈市回的海达,到海达的时间是1月1日的早上四点,我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以及高速口的监控可以证明我的行程。第四个死者冯胜男,哦,他们叫她冯朵朵,我也不认识,更不可能杀她,她死的那天,我跟两个同学在海达天宝海鲜坊吃饭,我的朋友一个叫魏强,一个叫康明辉,魏强在五林市民政局上班,康明辉在阳山市第一中学当老师,你们可以去找他们调查,而且饭店的监控也可以证明,我从晚上六点到第二天凌晨两点,都在饭店里没有离开!”
“既然你没有杀人,甚至没有任何犯罪行为,那你为什么要到公安局自首?而且你在公安局接受讯问时,也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公诉人声色俱厉的问道。
“自首?我没有自首!我是被骗了,对于我在公安局说的所有的话都是受人蒙蔽说出来的,根本不是我真实的意思!是他们让我这么说的!”孙林波满脸尽是无辜的表情。
担当此次庭审公诉人的两个检察官都将目光投向了旁听席上的严打,重案大队的几个人都是满脸的错愕。
职业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立刻将重点放到了物证上,喝问道:“孙林波,那警方在你交代的场所查获的作案工具你又怎么解释?”
孙林波微微一笑,回道:“那根本就不是我的东西,那两个杯子和盘子是我收到的一份快递,我不知道是谁寄给我的,我就放在了家里的茶几上,至于那些刀子,是我租的那个房子里,原本就在那里的,我不知道那些东西跟杀人有关,至于他是怎么来的,你们可以去问一下那房子的房主,不过我只知道他叫何光,其他的不知道。”
嫌疑人的突然翻供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原本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案情瞬间翻转,公诉方所有的证据链被全部推翻,案情也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最终,法庭以事实不清为由,暂停了审理。
然而,让严打他们更懊恼的是孙林波说的话,他说自己是受到了蒙骗,这无疑会让人联想到警方的侦办过程,迫于侦破压力,诱供骗供,构陷案外人,这随便哪一条都足以让重案大队陷入深渊。
市局领导也收到了消息,因为现场有很多媒体,一时间,整个海达市局都被推上了风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