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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证时限[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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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地狱之门(七):敲山震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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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决定把两人带回来单独审问。

    两人都说只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

    顺着交叉杀人的线索分析,警方重新对两人的不在场证明展开调查。

    林凯没有郑义丰死亡时间的不在场证明。

    黄彦没有崔严死亡时间的不在场证明。

    按照警方的推断思路,案情明晰。

    但郑义丰在崔严死前留下的证据非常充分。

    仅凭警方推断猜测,没有不在场证明,是无法抓人的。

    尽管案情清晰了。

    叶霄:“还有一点想不通,为什么郑义丰会在崔严遇害前跟踪他呢?这是一开始导致我们调查方向错误的原因。”

    李志:“会不会是凑巧那段时间郑义丰正好找到崔严,开始跟踪。”

    齐云:“不太符合。我认为这是凶手一开始就给我们抛出的诱饵,让我们往错误的方向调查。只要我们认定郑义丰是凶手,他就可以完成接下来的计划。”

    叶霄:“甚至是凶手一步步诱导我们的查案方向。但杀了郑义丰以后,他们完全可以藏尸,为什么会选择抛尸呢。”

    齐云:“也许是断定我们找不出他们的杀人证据。”

    警方调查了黄彦和林凯的通话记录。

    两人联系频繁。

    自从郑义丰死后就联系就减少了。

    疑点重重,但毫无证据。

    如果直接审问两人,应该只会得到老板和员工联系频繁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这样的回应。

    两个人为了杀掉仇人,谋划了很久的脱罪方法,实在狡猾。

    叶霄:“或许我们需要先揭开郑义丰跟踪崔严的原因。”

    齐云:“如果是有人协助了郑义丰跟踪崔严,而不是郑义丰自己主动跟踪呢?”

    叶霄:“如果是这种情况,凶手一定联系了郑义丰,诱导他进入凶手精心布置的一环。”

    赵淼:“凶手心思太缜密了,我们应该如何调查凶手和郑义丰之间是如何联系的呢?”

    叶霄:“需要找到郑义丰的手机,凶手应该是通过手机联系了郑义丰。调查通话记录,抛尸地点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证明郑义丰身份的东西。”

    齐云:“应该是被人故意拿走了。”

    叶霄:“凶手极有可能是诱骗了郑义丰进入他早就设下的圈套。以此来打乱警方的视线。”

    齐云:“能让郑义丰去跟踪崔严留下证据,凶手可能和他谈了一些条件。”

    查询了郑义丰的通话记录。

    有一个频繁的号码联系他。

    自从崔严死后,郑义丰的通话记录显示,他再没有和任何人通电话。

    但由于之前联系频繁联系他的号码是黑卡,查不到有用的信息。

    这些细微的可疑之处更加证实了专案组的猜测。

    只是找到证据,一时有些棘手。

    叶霄:“或许,我们可以从凶器着手调查。”

    李志:“可是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把另一个凶器藏在哪里?怎么找啊?申请搜查令搜家吗?”

    齐云:“他们为了将谋杀伪装成盗窃杀人,假装用案发现场的凶器,可以通过追查那尊檀木饰品。”

    叶霄:“没错,之前我在取下凶器的时候,发现是放在柜顶的,以我的身高需要踩凳子才能拿到。即使凶手18右的身高也无法徒手拿到。”

    齐云:“一般入室盗窃,慌乱寻找现场凶器想要杀人的情况下,不会去拿那么不显眼的东西。”

    叶霄:“也许,凶手知道崔严家里有哪些东西杀人更称手。”

    警方联系到崔严的妻子余凌,询问关于这尊紫檀饰品的来历。

    余凌说这是几年前林凯送给崔严的,那时候他们关系还不错。

    警方将凶器带到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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