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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龙开始万法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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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道相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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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月没有拒绝李少山的提议,任何悟道之人都不会拒绝分享道。

    因为只有绝对认可自己的道,才能真正运用道的力量。

    只不过这个世界上的悟道者很少,能够敢于相互分享的更少。

    如姜明的善恶之道遇到了殷若拙的顺其自然之道,也不敢说两者毫无冲突。

    姜明如果遇到了拜月灭世,姜明绝对会一剑伏魔,哪怕拜月得天道卷顾,他也会以命相博。

    牺牲自己感动天道?姜明就不知道生死是什么东西。

    天道非道,天道可以容纳学习善恶之道,但她并不是善恶之道本身。

    而殷若拙却只能顺其自然,因为天道也是自然的一种,他只能顺从天道的想法,等待着天道的自然发展出来的结果。

    因为他插手了,就代表着他不认可自己的顺其自然之道,也就不再拥有可以匹敌拜月的能力。

    李少山这么提议,一时他足够自信,他和拜月相处三年,对于无我之道的了解也算可以。

    不过是一种追逐美好生活中应该放下自身欲望的心理。

    而他自觉不会被这种道路影响到失去自我的程度。

    而拜月自然更加自信,因为无我之道,是最适合用分享方式来进行对抗的道,因为能被影响的只有对方。

    你的道再能影响人心,也得那个人有自我才能影响。

    随着两人各自伸出手来,将自身悟道时的感悟分享后,各自立在了原地,陷入了沉思之中。

    李少山眼前出现了拜月悟道前的经历。

    被石公虎的审判击落悬崖后,石杰人依旧在对害人者的杀戮。

    在这个过程中,他越来越强,见识也越来越多,他遇到了人,也遇到过妖。

    逐渐的,他理解了一些人伤害他人的动机。

    有些是贪欲,有些是不得已而为之。

    总有些犯罪是因为罪犯需要生存,而他们不去犯罪就只能去死的时候。

    这种事情在现代都会出现,更不要说在古代社会里。

    可就算石杰人理解了罪犯的动机,但他依旧觉得,伤害别人就是一种错误。

    哪怕有苦衷,也不该伤害他人。

    所以他愈发坚定自己的信念,对于一切伤害他人的人和妖进行复仇。

    可在某一个清晨,石杰人看到了另外一种犯罪,一只勐虎因为饥饿在他面前吃掉一个人。

    勐虎食人,自然是一种恶,石杰人应该杀死勐虎,替人复仇。

    如果当时的他手中没有一块肉食,他也许不会悟道,可他有。

    所以他看到了,自己,也是一个伤害他者的恶人。

    可肉食来自于动物,而素食也来自于植物。

    这个世界,是有妖怪的。

    不仅野兽能成妖,植物也能成妖,甚至说石头泥土这种死物,只要有机缘,也是能成妖的。

    所以,他,石杰人,一个自认为惩戒恶徒而获得天卷而活下来的天选之人,因为食物而杀死了一个未来的妖怪吗?

    那他和面前的勐虎因为生存吃了一个人又有多少区别?

    从此之后,石杰人不再吃喝,他不吃饭,不喝水,直到他因为饥饿而失去意识,随后靠着武者的本能吃了一只飞过他身边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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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的牙齿咬断了虫子的身体,他的意识回来了,也领悟了,人求生的本能才是人类互害的来源。

    他也是罪人的一份子,只有人类开始节制自身的欲望,世界才能真正的走向美好的未来,这才是真正的爱。

    小爱有我,大爱无我。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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